阿里天價罰款 前景反而明朗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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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10日),中國市監總局發佈了有關阿里巴巴反壟斷調查《行政處罰決定書》,重罰其182.28億元人民幣,是國內有關《反壟斷法》歷來最高之罰款。然而,消息公布後首個交易日,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的股價立即反彈6.5%,這反映了處罰要比市場所預期的來得溫和。

182.28億的罰款雖然被稱為天價,但實際上只是阿里2019年大中華地區營業收入的4%。阿里巴巴2021最新的業績反映首三季盈利已達794.3億,全年有望破千億,罰款也可能佔其今年盈利不到兩成。即使對比全球例子,例如歐盟2018年對Google的反壟斷罰款43.7億歐元(約340億人民幣),阿里罰款也不算多。而且罰款是一次性,對阿里的長遠影響不會很大。央視網便形容這是「扯袖子」的規範扶正,可見其性質是正面和積極的。

縱觀整個處罰內容,阿里除了被處罰款外,還被行政指導在平台運作上去除壟斷行為,加強對商戶經營者及消費者的權益保護,這些有可能會影響其未來繼續營利的能力。不過,阿里巴巴利用龐大的市場佔有率,以排他性的「二選一」、操作演算法等方式作壟斷式經營,都有損其他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利益。監管當局正視市場壟斷行為作出合適的處罰,是保障市場其他參與者的表現。而且阿里巴巴在電商已擁有支配性的地位,以全國首十家電商平台收入總額計,阿里一家便獨佔71.17%(2019年),在新指導下照理仍然優勢很大。

重訂市場規範

對反壟斷的處罰是維持市場健康的重要一步。阿里巴巴被反邏斷調查很可能只是整頓市場的第一步,已有消息指監管機構正對包括騰訊等內地科網龍頭企業進行反壟斷調查。反壟斷調查也許增加了這些企業經營的不確定性,卻是重訂市場規範的重要一步。以後不但阿里可以更清楚怎樣合規經營,全力發展,小商戶也能在更大保障的情況下合作銷售,發展空間更大。

長遠而言,監管當局不希望企業依賴壟斷去維持自身優勢,這相當於犧牲其他市場參與者的利益。有些意見認為內地對阿里巴巴等大型企業出手,是害怕或「眼紅」它們過度龐大,甚至針對阿里巴巴的創辦人馬雲的行為,認為中央對其出位言行不滿。但換個角度看,這次處罰的內容並不包括當初盛傳要求分折公司還剝離業務。這反映了國家並沒有意思要強行解體這些科企,仍然支持它們繼續發展。

因此,毋須對中國反壟斷行動持過度負面的觀點。對科企小懲大戒,並非要對它們趕盡殺絕,而是希望及早矯正它們錯誤的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其他持份者,同時也鼓勵企業將精力投放在繼續創新,增加自身競爭力等良性發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