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澧手記|跨區地積比率轉移(二):新政策下小業主的部署攻略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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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澧手記|黃仲澧

在上期欄目文章《跨區地積比率轉移(一):業主與發展商的回報攻防戰》,筆者討論過「跨區地積比率轉移」對大小業主、投資者、半政府機構以及發展商等不同既得利益者的影響,並指出政府在與業界磋商時,必須兼顧業主的合理權益及釐清遊戲規則,方能推動市區重建落實,為舊區帶來新生。今期則以小業主角度出發,探討在新政策下如何自處。

觀察過往合作的舊樓小業主,發現他們的取態大致可分為三類。首先,有些業主對出售物業非常積極,坦言舊樓失修嚴重,長期影響生活質素,維修問題如漏水、排水系統、水質、防火及結構安全等層出不窮,維修費用高昂,令他們寧願盡早脫手。有業主更表示,因樓宇不符規定而被檢控,不僅難以負擔罰款,更無力承擔設施翻新開支,因此只要有發展商以市價收購,便會欣然放售。

另外,有一批業主對出售物業持開放態度,但並不急於一時。他們認為自己的大廈保養尚可,未有迫切出售的需要,選擇觀望市況,期待有合理的收購價才會考慮放盤。這類業主普遍認為業權複雜是收購重建的最大阻力,雖然渴望有發展商高價收購,但對最終能否成功重建並不抱太大期望。隨着《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俗稱《強拍條例》)於指定地區的業權門檻下調至70%或65%,預期可減少大業權人對重建的阻力,提升整幢大廈被收購重建的可能性。

當然不乏業主堅持不賣樓,主因是過往發展商所開出的收購價遠低於市區重建局的收購標準,他們寧願繼續等候更高出價。這類業主多數參考市建局向附近地盤的收購價,認為自家物業理應享有同等水平,主張價高者得。然而,值得留意的是,物業價值不在於單位本身,而在於地盤還有多少未用盡的地積比率。假如地積比率已經用盡,該地盤對發展商的重建吸引力自然大減。

事實上,小業主應審視樓市現況。發展局指出,過去10年,每年約有500幢樓齡超過50年的舊樓增加。根據筆者初步統計,現時七個指定地區已有約2,000幢50年以上樓齡的舊樓。換言之,發展商每年有更多地盤選擇,叫價偏高的物業被收購機會自然減低,業主或需再耐心等待。

當考慮出售物業與否時,業主應不止於關注市場估值,更要衡量自身實際需要。除了可委託專業估價報告作參考,亦應把生活因素納入考量,例如出售後可省卻長年維修和管理開支,搬遷至其他市區或北部都會區或有助改善生活質素,縮短通勤時間、增加家庭相處時光,甚至享有更大居住空間。若小業主有心出售,需考慮自身的期望價是否較其他舊樓業主更具競爭力,這也是日後值得深入探討的議題。

隨着政府即將推行新政策,舊樓物業或可由長年等候發展商收購,變為有機會主動尋找買家。至於發展商如何選擇重建地盤,容筆者留待下回再作拆解。希望小業主明白,除了物業本身條件外,更要清楚自己在發展商眼中的價值,才能提升被收購的機會,捉緊市區重建帶來的新契機。

作者黃仲澧是香港房地產及土地管理學會外部事務主席,打鼓嶺鄉事委員會顧,香港城市規劃師學會會員,香港註冊規劃師,香港城市設計師學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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