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來稿|投票的意義:不僅是一組數字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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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李曉迎

距離第八屆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票日還有一天的時間,很多公營機構都開始呼籲選民在12月7日履行公民責任,在當天前往票站投票。顯然公營機構的熱情超越了選民的熱情,仿佛「皇帝不急太監急」,有的社團甚至拍了宣傳片在內地社交媒體播放,呼籲在內地的港人回港進行投票。對比這種冷和熱的差異,確實讓更多的人將重點放在了投票率而不是候選人的政綱上。

在選舉初期,無論政府,亦或港澳辦都打出拼專業、拼政綱的基調,相對網上風涼話四起、網絡謠言亂飛,市民對選舉的各項議題仍然表現冷淡。直到大埔火災發生後,市民才逐漸的透過非正式的方式宣洩和提高對政治的關注度。雖然政府已經嘗試回應民意,但顯然部分市民並不買賬。因此網上便出現了不同的意見,其中一種意見值得關注,就是用積極參與投票的方式,讓政府聽見選民的聲音。

這種聲音聽起來固然好,但因建立在非理性之下,這就成為一個需要留意和正視的問題。

首先,投票與否不僅僅是投票率,或視為「打臉」的政府面子工具。香港民主發展不應該僅僅停留在小孩子任性賭氣階段,雖然現有的選舉方式與候選人未必完全符合市民的期待,但實事求是地說,無論是地區直選還是功能組別,候選人背景並非是單一的。有人可能說大多數候選人的政綱大同小異,送他們進入立法會,都不會發揮什麼作用,就如這屆立法會一樣,我為何要投票呢?確實這種情況可能會出現,但不要忘記了,隨着整個香港社會的政治發展與民主素養的提升,民意的展現仍會推動立法會議員做事情,畢竟沒有一個立法會議員就職前就定下一定不連任的目標,所以只要希望連任就會改變。

其次,香港政治民主發展應該建立在理性討論的基礎上。一方面特區政府應該理解市民對選舉與政府施政有期待,也有不同的訴求。同時市民也應該理解在理順立法和行政關係後,宣憤式的選舉已經成為歷史,建設性的選舉將成為常態。對於目前選舉態度互聯網上和現實兩重天的情況,特區政府應該疏導,應該去了解和應對,而不應是應付差事一樣發發傳單、做做廣告,用「洗腦」式的廣告策略的同時繼續保持官僚作風。自上屆立法會選舉開始,透過法律與制度的方式減少和緩解了立法與政府之間的非理性對抗關係,但也不能變成完全的趨附關係。因此市民投票就是要糾正特區政府以及內地的一些官員對目前形勢的錯判,去投票就是用選民的民意糾正這種錯誤思想。

最後,低投票率或高白票率確實可以做到「即時爽」的效果,但最終吃虧的仍然是市民。香港目前的選舉制度下,並沒有最低當選門檻限制,因此即使只得到一票。只要是最高票仍然可以當選。所以低投票率很容易成為被既有的利益團體所把控,市民出來投票不僅僅是履行責任,更是對香港,對同作為市民的我們負責。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用選票選出一個有機會為市民做事情的立法會議員。雖然目前政綱未必是大家心理所想;雖然候選人政黨背景未必是市民所悅,但真正進入立法會後,想摸魚四年也不容易。因此政綱是動態的,智慧才是常態,所以作為選民不能意氣用事拒絕投票,而是應該積極利用公民權利,推動香港的民主與政治發展。

作者李曉迎是香港未來教育協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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