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2年.專訪顧汝德】歷任特首弊政多 對社會福利視而不見

撰文:陳珈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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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1997年,香港由一個殖民地政府,轉為高度自治的特區政府,正式由港人當家作主。有「魔僧」之稱的港英時代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顧汝德(Leo F. Goodstadt)憶述,當時他毫不懷疑香港能繼續成為世界級金融和商業中心,一方面在於本港的政治穩定及社會秩序值得肯定,一方面在於廉政公署有效打擊貪污。他當時亦相信,《基本法》已為香港提供良好的制度,若得以完整地實踐,香港的福利及社會服務均可得到保障。(此文章為《顧汝德專訪》之二)

【回歸22年.專訪顧汝德】林鄭不解民情 態度傲慢成民怨催化劑

可是過去二十多年,他目睹歷任特首的失策和弊政,他們對香港經濟存在悲觀主義、選擇性地落實《基本法》、迷信自由市場,令失治的問題遍布政府各個層面,對民生福祉構成威脅,「過去二十年,政府在制定政策時長年秉持一個觀點—拒絕更樂觀地看待香港前景,認為日後的財政危機不斷威脅香港,因為社會累積不滿、可能需要更多的公共開支。」

《基本法》第三十六條列明:「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護。」顧汝德強調,歷任特首選擇「忽視」這些屬於社會的權利,全因他們相信仿效私營企業的運作方式去管理社會是「最好的」,政府拒絕承擔公共服務的責任,令到本應以服務市民為目標的工作,轉以逐利為本的商業模式提供。

香港回歸二十二周年,顧汝德表示目睹歷任特首的失策和弊政,令失治的問題遍布政府各個層面,對民生福祉構成威脅。(張浩維攝)

《失治之城》一書中詳述特區政府追求商業模式及自負盈虧,導致社福界蒙受傷害,例如特區政府堅信能夠以商業模式解決長者住院護理嚴重不足的問題。可是,私營院舍的質素參差,長者對於受資助機構的質素更有信心,結果輪候入住的長者始終大排長龍。

顧汝德引述,林鄭曾宣稱花費在福利上的每一元,都是以犧牲其他政策領域為代價。他提到,2013年終審法院根據《基本法》,確立「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得到憲法保障,「林鄭月娥作為當時政府第二高級官員(時任政務司司長),一定知道這個重要的裁決。」可惜,她深信政府提供社會服務所需的成本「潛藏毒性」,以致過去兩年間不僅未能解決林林種種的社會問題,更曾打算收緊長者綜援年齡門檻,引起激烈反彈。

顧汝德認為香港最近的連串示威反映社會長期積累的民怨。(盧翊銘攝)

顧汝德直言,林鄭最失敗之處是無法解決住屋、醫療服務、老人與殘疾照顧以及教育方面的嚴重短缺問題,雖然這些關乎市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社會服務陷入災難局面不全然是她的責任,而是該歸咎於首兩任特首拆毀了香港的社會保障網,但是林鄭上任時信誓旦旦要有「管治新思維」及「理財新哲學」,卻繼續承傳其前任的管治思維,教條式地複製商業管治模式,視社會福利支出為金融穩定和經濟繁榮的威脅,以「量入為出」為理財桎梏。顧汝德形容,林鄭猶如是模仿商業模式治理社會的「虔誠信徒」。

基層家庭愁生計、住屋,年輕人憂前路,政府卻一直無所作為。社會困局引起的廣泛失望,早已積累一股民怨。《逃犯條例》修例風波爆發後,不少人將希望押注於下一任特首。然而,若然不徹底改變僵化的管治模式,又如何避免未來的特首不是「林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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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節錄自第169期《香港01》周報(2019年7月2日)的《專訪顧汝德 — 治港本不難 為何回歸後老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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