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與入境處大埔上水掃黃 搜多個單位拘11內地女

警與入境處大埔上水掃黃 搜多個單位拘11內地女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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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聯同入境處,今(22日)午約3時,在大埔墟及上水石湖墟一帶街道及多個單位,展開代號「火石(FLINTSTONE)」掃黃行動。

行動中,人員在大埔懷仁街、同茂坊、上水新康街及新康街的單位內,共拘捕11名持雙程證內地女子(28至60歲),她們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所有人正被扣留調查,稍後將交由入境處跟進。

警方與入境處今午(22日)在大埔及上水區掃黃,搜多個單位拘捕11名內地女子。(警方提供)
警方與入境處今午(22日)在大埔及上水區掃黃,搜多個單位拘捕11名內地女子。(警方提供)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或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10年。

警方與入境處今午(22日)在大埔及上水區掃黃,搜多個單位拘捕11名內地女子。(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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