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休班警涉偷拍及搶警槍案 將轉區院審 被告繼續還柙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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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休班警涉偷拍及在尖沙咀警署搶警槍案,今早(1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控方庭上透露,已索取法律意見,案件將轉交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陳志輝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2日,以準備轉介文件。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被告高振宗(39歲,警員)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及一項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指他於2025年1月15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港鐵尖沙咀站E7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從該女子X衣服的下方,觀察或進行拍攝。
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在香港九龍彌敦道213號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即一枝警槍。
案件編號:KCCC16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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