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權色交易、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中國聯通原副總經理曹興信被公訴

周三(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指,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曹興信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濱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曹興信利用擔任中組部幹部四局副巡視員、副局長,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巡視員,公務員三局巡視員、副局長,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曹興信生於1966年10月,2023年出任中國聯通副總經理。2024年9月,官方通報其任上被查。
今年2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查,曹興信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組織原則缺失,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作安排、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曹興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曹興信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