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特朗普下台的三個方法(上)

讓特朗普下台的三個方法(上)
撰文:梁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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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家安全顧問福林上任不到一個月便被迫辭職,無疑讓人感到特朗普的白宮出閘脫腳。特朗普確實是由美國人選出來,但他們至今已明顯反侮。最新民調顯示特朗普的反對率已經升至52%,而自羅斯福年代有民調數據以來,從來沒有一個總統會在第一個月便獲過半反對。現在特朗普的民望,已等於當年尼克遜和卡特的最低點。那麼特朗普會下台嗎?現在英國的博彩公司已把他做不完四年的賠率從1賠3降至10賠11,也就是差不多一半機會了。實際上,如果他真的要下台的話,說起來,也有三種可能性。

特朗普上任後不斷惹火,令他提前落台賠率不斷升溫。(Getty Images)
特朗普上任後不斷惹火,令他提前落台賠率不斷升溫。(Getty Images)

第一種,是罷免。美國憲法規定:

「合眾國總統、副總統及其他所有文官,因叛國、賄賂或其它重罪和輕罪,被彈劾而判罪者,均應免職。」

這兒的第一要求是總統有罪。如果福林私通俄羅斯的案件牽連到更多人,甚至是特朗普本身的話,叛國罪也是有可能的。不過對於特朗普來說,他上任第一天已經犯了另一條的憲法條文。不少美國憲法學者指出,特朗普違反了憲法中的 “emoluments clause” (薪資條款)。

條文是這樣寫的:

「凡是在合眾國政府擔任有俸給或有責任之職務者,未經國會許可,不得接受任何國王、王子或外國的任何禮物、薪酬、職務或爵位。」

特朗普是商人出身,掌管特朗普集團,而集團在美國和世界各地都有大量投資,利益關係錯縱複雜。任何外國政府使用特朗普集團的任何服務,理論上都可構成對特朗普個人的收買行賄。反過來說,特朗普身為總統的各種決定,也可以影響到其集團在世界各地的利益。最起碼,他恐怕不大可能會向其集團有投資的國家開戰。

按道理,特朗普在出任總統之前,應該主動放棄特朗普集團的利益,例如把財產交到一個保密信托手中,讓他無從得知自己的資產正被如何投資。他沒有這樣做,只是說會把生意交由子女打理,但這做法明顯不能滿足法規上的要求。

現實中最為人熟悉的案例暫時有兩個。第一個是特朗普集團於首都華盛頓新開張的酒店。各國駐華盛頓的外交使節已紛紛表示,以後要訂酒店也會優先選擇特朗普集團的酒店,以對特朗普示好。第二個是紐約特朗普大廈的最大商業租客,正正就是中國工商銀行。工行可是中國國企,一環扣一環之下變成了特朗普當上美國總統卻同時收取中國政府的利益,恐怕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民調顯示已有46%民意支持彈劾。但畢竟彈劾權在國會手上,而國會現在由共和黨控制,暫時還看不到他們會有所行動。正如前總統福特的名言所述,所謂可被彈劾的理由就是任何眾議院多數認為的理由,沒有什麼客觀標準。

如果暫時無法用正常程序把特朗普趕走的話,還有什麼方法?近來有越來越多的法律學者討論另外兩個隱藏在法律條文的可能。我們下期再談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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