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歌手莊正等10人參與圍魏救趙 被裁定暴動罪成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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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莊正與10名人士,在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期間,涉嫌參與示威者發起的「圍魏救趙」行動,在油尖旺一帶聚集,警方其後在旺角設封鎖區,並拘捕213人,本案11名被告均在區內被捕,全被控暴動罪,有被告自辯時稱當日曾被人群壓住,獲救後即被捕。案件今(17日)在區院開審裁決,法官林偉權裁定包括莊正等10人罪成,1男罪脫,法官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7日判刑,罪成被告須還押。

11名被告中10人罪成

11名被告包括8男3女,依次為:歐陽浩明(25歲、地盤管工)、翟柏龍(28歲、攝影師)、湛沛林(19歲、學生)、陳思進(18歲、髮型師)、陳子宏(21歲、文員)、鄭太君(25歲、無業)、莊正(28歲、音樂教師)、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學生)、簡澧然(24歲、音樂教師)及黎子欣(22歲、酒吧店員),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除了被告陳子宏外,合部被告均罪成。

被告之一的莊正,是一名歌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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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告均在封鎖區內被捕

控方案情指,警方包圍了理大並與佔據校園的示威者對峙期間,尖沙咀、佐敦、油麻地一帶有多人聚集,警員其後在油麻地及旺角一帶展開圍捕,並於旺角設立封鎖區,截獲213人,包括11名被告。

莊正與另一被告在WhapsApp談及暴動

其中第三被告被捕時管有口罩,第八及第九被告管有防毒面罩,此外,第二被告翟柏龍和第七被告莊正,在案發前透過WhatsApp討論參與暴動,其中翟曾向莊提到是「最後一戰」,二人當夜亦有談及尖東及佐敦的情況等。

控方又指,警方估計當日示威者曾投擲250枚汽油彈,並有4名警員受傷,包括有警長踏到汽油彈殘餘物滑倒玫手指受傷,亦有警員制服示威者時時被玻璃樽的碎片割傷。雖然控方未有拍到各被告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認為憑各人的衣著和裝備。

消防員供稱當有人疊人情況估計約30人

有消防員作供時稱,當晚原本到油麻地地鐵站處理火警,但在小港有人疊人情況,估計約有30人,那些人非全部穿黑衣或戴防毒面罩,消防員把那班人救出後,警方便把他們拘捕。

法官認為10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均是明知該處正發生激烈暴動,仍選擇留下,因走不及或困在小巷而被捕,故裁定10人罪成。

脫罪被告在地鐡站建構物上蓋被發現

脫罪的被告陳子宏與其他被告不同,他並非在地面被捕,而是在油麻地地鐵出口的建構物上蓋被發現,辯方律師指,陳當時沒有防毒面罩,亦沒有受催淚煙影響而眼紅,不似在現場久留。

法官裁決時指,陳的情況確與其他10人不同,他被捕時單獨處於該建構物上,而該建構物有一定高度,不是一攀可上,認為他不似是逃避追捕而攀上去,較似是一早處身該位置,認為他可能只是一名好事之徒,選擇在高位觀察街上情況,認為未能確定他參與暴動,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461/2021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理大一帶曾發生激烈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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