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黃子悅認到旺角示威但非領導角色 續有進修望回饋社會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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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及另外9人,涉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於旺角一帶參與暴動。10人早前承認暴動罪,今(9日)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書面陳詞透露,黃在還押期間修讀輔導與心理治療課程,日後打算朝藝術治療方面發展,她亦勇於面對情緒問題,抱持積極正面的態度,若非因為本案必然會是社會棟樑。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判刑,期間會為其中一名被告索背景報告,另會替案發時只得16歲的少年提取教導所報告。

被告翁芷茵(案發時19歲,下同)、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2歲)、王汶珊(28歲)及甄念賢(16歲),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交界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黃子悅過去積極參與社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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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望將來能向藝術治療發展

辯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書面求情陳詞,部份律師今再作口頭補充。其中黃子悅代表大律師陳偉彥沒有口頭補充,而其書面陳詞透露,黃畢業於嶺大視覺研究系學士,還押期間沒有自暴自棄,努力修畢中大專業進修學院的輔導與心理治療課程,日後希望向藝術治療方面發展。她亦積極面對情緒問題,雖在近年面對諸多轉變,有賴家人和丈夫的關懷及鼓勵,令她希望好好活著和面對未來。

漫長司法程序帶來很大打擊

黃明白她要為自己的行為付上代價,被捕至今經歷漫長司法程序,對她帶來很大打擊,原本的人生計劃遭打斷,但她仍抱著積極態度面對人生,向其理想進發。律師又指若非本案,黃必然會是社會未來的棟樑。她亦承諾會努力生活,不會幸負愛她的人,並計劃在服刑期間進修,希望將來能憑藝術治療的知識回饋社會,服務有需要的人。

僅身處現場無證據有用暴力

律師又指,黃在案中的參與,僅限於身處其中,意圖藉此壯大示威者聲勢,沒有證據顯示黃有作任何暴力、威嚇性行為,亦無證據指她擔任帶領角色,身上物品包括頭盔、護目鏡等,但無任何攻擊性武器。

其他被告亦望輕判

代表被告王汶珊的律師則指,王以賣菜維生,曾在疫情期間曾經送菜予有需要人士,雖然其職業並非高尚,但仍願意幫助低收入人士,希望法庭就她的善舉給予額外刑期扣減。另辯方替被告周耀天求情時提到,社會現時由治及興,盼法庭輕判讓他們不會對未來失去希望,因為每個人都曾做過「年少輕狂」的事。

法官關注周的求情內容未有提及其背景,決定索取背景報告再作考慮,另亦應辯方要求,替案發時年僅16歲的甄念賢索取教導所適合性報告。

案件編號:DCCC 7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