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玩貓為名誘16歲少女上門強姦 曾一度未用安全套 判囚8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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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經紀涉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16歲少女後,以玩貓及1000元零用錢利誘少女到其家作客,期間涉嫌強姦少女。少女事後在Instagram 發佈限時動態透露事件,並與中學老師及網友傾訴。經紀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強姦罪成,法官今(17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有計劃犯案,強姦時奪去事主初夜,更一度沒有使用安全套,判他監禁8年。

前妻及家人求情指被告是動物愛好者

被告陳子進(42歲),被控於2022年1月7日,在新界天水圍民德路沙江圍一村屋內強姦女子X。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與前妻育有一女,前妻及家人有為他寫的求情信指,被告是負責任的父親、孝順的兒子及動物愛好者。

被告陳子進在高等法院強姦16歲女網友罪成,被判囚8年。

沒用安全套增染性病風險

法官今判刑時透露,案中有多個加刑因素,包括事主案發時年僅16歲、被告較事大年長25歲。此外,被告在案中有計劃行事,以玩貓和給予零用錢利誘對方到他家中,被告起初強姦事主時,沒有使用安全套,令對方有懷孕和染上性病的風險。

事件對原患抑鬱的事主造成創傷

法官又透露,女事主在事發前已患有抑鬱症,但情況穩定,事件對事主X造成創傷,她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曾一度輟學並有輕生念頭,她一直接受治療,至今年7月才見好轉,但仍需接受輔導。

先玩貓再要事主坐上床

案情指,案發時16歲的女事主X,2022年初經交友程式HeyMandi認識被告。被告以玩貓為由,邀請X到其家中,並提出會給她一千元零用錢。X當日便到被告的家,初時只是玩貓,之後被告要X坐在床上,並撫摸她的身體,X拒絕及嘗試推開被告不果,遭被告脫去衣服性交約20分鐘,被告又要求X為他口交,X曾試圖反抗但不成功。

被捕時稱無姦任何人

事主X離開被告家後,在其Instagram發佈限時動態提及事件,她與中學老師及網友透露事件,兩日後報警。被告被捕時認曾與X性交,但堅稱有獲得X同意,並說:「我無強姦任何人。」

案件編號:HCCC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