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盧寵茂:香港有科研優勢自行審批新藥 強調非為做而做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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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2023|醫衞局下月推出「1+」機制,容許嚴重或罕有病可以透過一張藥劑製品證明書,再配合專家報告及本地數據則可以來港註冊。醫衞局局長盧寵茂表示,不會評估設立「1+」機制後來港註冊的藥物數目,但相信措施可吸引越來越多藥廠在港研發藥物。他強調,香港有科研優勢可發展自己一套臨床審批,無須跟隨內地或美國,重申成立中心非為做而做,而是為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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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公布,醫療方面藥物註冊制度將會有大的改革,當中包括下月一日推出「1+」機制,容許嚴重或罕有病可以透過一張藥劑製品證明書,再配合本地數據及專家報告,已可以來港註冊。盧寵茂今(27日)在記者會再解釋指,「1+」機制是日後成立香港藥械監管中心的第一步,即日後藥物不需要經由其他藥物評審機構認可,香港可以「第一層審批」藥物。

被問到有無信心政府在今屆任期成立香港藥械監管中心,他指要視乎「1+」機制實施後的成效為何,強調當局會以實政為本,不是「為做而做」。他續指,「從來香港醫療都係領導者,而非跟跟隨者」,雖然本港病人數目、市場、臨床量都少,但香港自身一定優勢,加上配合河套區研發所做臨床試驗,相信在有「第一層審批」後,將有越來越多藥廠在港研發藥物。

他又指,坊間經常以「港版FDA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類比藥械監管中心,但他不同意相關說法,因香港有科研優勢可以發展自己一套的臨床審批,無須跟隨內地或美國,加上本港的機構不會規管食物範疇。他希望成立藥械監管中心後,港府計劃會加入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 (ICH)成為會員,預料由現時到成為會員需要八至十年,而成立會員前港府要先有數年「第一層審批」的經驗。

衛生署署長林文健補充,「第一層審批」不能一蹴而就,因藥物當中需分析涉及很多數據及審批程序,如臨床研發階段的原始數據等,而現時推行「1+」機制正可以累積一定的經驗,了解進行「第一層審批」需要什麼的專家及機制,待配套完善才推行「第一層審批」。

他亦提到,「1+」機制除可以為「第一層審批」累積經驗外,亦可以加快罕見病或嚴重疾病的新藥來港府,以罕見疾病阿拉吉歐症候群為例,其新藥Maralixibat要等兩張藥劑製品證明書才可來港註冊,需時整整兩年,而在「1+」制度下,只需約5個月就可以完成審批並引入香港,比起原先縮短大約17個月時間,有助患者得到適切的醫療。

盧寵茂:強制醫護在公營體系 現時不適合

另外,為解決人手荒問題,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研究強制醫護在公營體系服務一定年期,惟今年施政報告隻字不提。盧否認計劃已「壽終正寢」,指自己不喜歡坊間採用「強制服務」的字眼,因醫護在公營醫療系統工作亦可以累積實戰經驗。

他表示,希望用現行政策已可改善人手問題,不需要立法規管,又指現時不適合推行政策,不代表將來不適合;相反,現時適合推行的政策,亦不代表將來會繼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