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召開聽證會談虹鱒爭議 挪威海產局:虹鱒不是三文魚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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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的「三文魚之爭」,上海消保委在周二(21日)召開聽證會,與會者包括有專家、律師、人大代表,以及此前推出所謂「團體標準」,將虹鱒歸列作三文魚的中國水產品流通與加工協會的代表。
有大學教授在會上表示,三文魚本身就是鮭魚的俗稱,沒有充分理由擴展至鱒魚;有法律界人士更直言,今次爭議是專家的科學精神被不良商家利用,「『標準』反而容易造成誤認。」

內地掀起一場「三文魚之爭」。(視覺中國)

上海海洋大學教授陳舜勝表明不贊成把虹鱒列入三文魚,鮭魚應是在深海長大,在淡水產卵,然後再回到深海的魚類。事實上,中國和日本一直都將大西洋鮭和太平洋鮭稱叫鮭魚,在淡水生長的稱作鱒魚,不認可將鮭魚和鱒魚都認定同一種魚。陳舜勝教授又認為,三文魚名字應是狹義,就是鮭魚的俗稱,即使在中國農業大百科等經典書籍中,都沒有將「三文魚」再分門別類,因為它已一個約定俗成的概念,「應該保持原來的理解,沒有必要擴展。」

陳舜勝表明不贊成把虹鱒列入三文魚。(人民網)

上海市消保委常務委員、上海聯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江憲則指,就消費者角度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名稱,應是其口感、安全和品質。將虹鱒列作三文魚,容易令劣質的「三文魚」被抬上高價,消費者極易被混淆,違反知情權,「既然分得這麼清楚,為甚麼我們不標註虹鱒和三文魚呢?我們應該要做一個約定俗成的方式,給消費者作解讀。畢竟,我們是流通的需要,而不是科學的需要。」

江憲指將虹鱒列作三文魚,容易令劣質的「三文魚」被抬上高價,消費者極易被混淆,違反知情權。(人民網)

中國水產品流通與加工協會三文魚分會理事鄭維中則稱,「三文魚」是約定俗成的名字,但「沒有誰能認定俗名對與錯」,因為嚴格而言,市場上的大西洋鮭、虹鱒及其他鮭魚類,每年都確以「三文魚」的名義出售。此外,該標準已經強調在預包裝產品的標籤上要標註產地及品種名,屆時會見到「三文魚(大西洋鮭魚)」,「三文魚(虹鱒)」。此外,協會代表當場亦重申,標準已發布並實施,暫無修改的計劃。

挪威海產局代表(前排左)指虹鱒與三文魚是兩個不同種類的魚類。(澎湃新聞)

另一方面,未知是否受此事影響,著名三文魚產地挪威,當地食品安全局近日發出聲明,強調來自挪威養殖的大西洋鮭及虹鱒均可安全食用;挪威海產局在聽證會的同一天,與阿里巴巴在上海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合作主力產品就是三文魚,並會在包裝上明確標註「大西洋鮭」。局方在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出,對挪威而言,虹鱒與三文魚是兩個不同品種的魚類,當地市場上會作嚴格區分,「事實上牠們是兩種不同的魚,因此虹鱒魚並不能被稱為三文魚。」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