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犬隻噪音及糞便 廣州男屋苑內投毒殺狗 一審獲刑22個月
2025年9月,廣州南沙區某屋苑有多隻寵物狗散步後中毒死亡。警方調查發現,屋苑住戶陳某文因長期受犬隻噪音及糞便困擾,竟將老鼠藥混入豬肉碎,投放在屋苑草坪、綠化帶及小學門口等公共區域,導致多隻寵物狗誤食死亡。
2026年2月5日,廣州南沙區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一審判囚陳某文1年10個月。
同屋苑多隻寵物狗接連死亡
《封面新聞》報道,2025年9月2日,陪伴阿芝(化名)多年的史納莎Booya在屋苑散步回家後,突然躺在地上四腳抽搐,送院途中已僵硬無反應,家人曾為牠做心肺復甦,但送到醫院時Booya已死亡。
阿芝與家人懷疑Booya是中毒死亡,但多間寵物醫院拒絕為牠驗屍,最終她通過朋友在中山一間寵物醫院保存Booya的遺體和胃內容物。事發當日中午,阿芝在屋苑的微信群組開始看到有寵物狗疑似中毒死亡的消息,「每過幾個小時,就聽到一隻小狗死亡。我們就決定報警查清原因」。
龍女士是同屋苑的居民,9月5日晚,她帶了7歲的懷孕小狗珍珠在屋苑附近散步;回家後,珍珠反常地撓房門,更不斷嘔吐及失禁。龍女士意識到愛犬中毒,一邊開車一邊聯繫寵物醫院,惟珍珠也在送院途中死亡。暫壓悲傷後,龍女士也決定報警,希望查清原因。
9月2日,居民鄒女士的哥基犬Rocco在出門活動後,出現腹瀉等異常症狀,「我趕回家時,Rocco已經走了」。她後來關注到Rocco的活動區域和其他遇害寵物狗的活動區域重合,也選擇報警。
據報道,該屋苑至少有10隻寵物犬中毒死亡,牠們的活動區域基本相似。同時,屋苑內的流浪貓也顯著減少。
使用藥物為國家禁藥
案件材料顯示,警方在現場調查時發現了混有氟乙酰胺類鼠藥成分的豬肉碎,3隻遇害寵物狗的胃內也檢出相同成分。
公開信息顯示,氟乙酰胺類鼠藥是指氟乙酰胺及其水解產物氟乙酸鈉、氟乙酸,屬於劇毒化合物,曾是殺鼠藥。由於其毒性大且具有二次中毒的特點,對人畜毒害較大,國家已明令禁止生產售賣。
2025年10月8日,屋苑住戶陳某文向警方自首,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案卷材料顯示,陳某文如實供述其罪行。
投放危險物質罪罪成
2026年2月5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陳某文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一案,並當庭宣判。
判決書顯示,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25年9月2日0時許,陳某文因長期受小區內寵物狗的噪音、糞便困擾,將老鼠藥與豬肉碎混合後,投放在屋苑內的草坪、綠化帶,意圖毒死寵物狗。
檢方認為,陳某文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投放危險物質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投放地點具高度危險性
庭審旁聽人員表示,檢方多次在庭上解釋,以這一罪名對陳某文提起公訴,是因為他投放老鼠藥的範圍包括屋苑內部道路、小學門口對出的人行道島台、綠化帶等多個地點,投放範圍大,投放地點屬於人員往來密集且有幼童經常玩耍過路逗留的地點,危險性大。
判決書顯示,陳某文在法庭上認罪認罰,對指控事實、 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其辯護人當庭提出 「被告犯罪動機特殊,主觀惡性小,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已賠償部分被害人」等意見,請求從輕處罰。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查明事實與指控一致,被害人鄭某昌(阿芝的家人)、郭某立、戴某峰等人的寵物狗誤食陳某文投放的豬肉碎後中毒死亡。綜合本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
最終,法院判決陳某文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囚1年10個月。陳某文當庭未表示上訴。多位被害寵物狗的主人均表示認可這一判決結果,不準備請求抗訴或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