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薪酬安排|政府接納獨立委員會建議 下屆維持不變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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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員薪津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就第八屆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提出的建議,即第八屆立法會議員會沿用現行第七屆立法會的薪津安排。

下屆立法會薪津不變。(盧翊銘攝)

委員會:廢除兼行會薪金需減三分一屬合理 但公共財政壓力下不改變

獨立委員會認為提出以加權指數作為每年調整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的基礎,以及廢除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議員每月酬金須減去三分之一的規定的建議,屬合理的做法。政府指出兼任議員原則上是履行兩重職能,在立法會工作所投入的時間,不會少於其他立法會議員,應全數獲得這兩份酬金。

不過,考慮到經濟狀況及公共財政的壓力,包括政府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強化財政整合計劃,嚴控公共開支,獨立委員會認同現時未必是適當時機,對立法會議員薪津安排作出任何可能會帶來額外財政影響的改變。對於薪津安排的其他項目,獨立委員會認為現行水平合適,所以建議維持不變。

按2024年10月1日的薪津水平,第八屆立法會議員薪津安排涉及的撥款總額預計約為17.6億元,或每位議員每屆約1,970萬元。實施是次檢討並不會帶來額外的財政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