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房策「偷師」新加坡?林鄭至少還要學多兩招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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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上周五(17日)破天荒開Facebook直播,就施政報告聽取民意。林鄭提到,其房屋政策「某程度」參照新加坡模式,因她在資助房屋定價方面較為「大膽」,會向更多收入稍高的人士出售資助房屋,與新加坡組屋類似。不過,新加坡組屋數目涵蓋八成居民,有條件幫助中高收入者,但香港住房市場以租住為主,總體公營房屋比例不過半。此外,新加坡組屋轉售限制向來較香港資助房屋嚴格,防止組屋成為圖利工具;但香港資助房屋「商品化」問題,已被詬病多年。所以即使林鄭有心向新加坡房策借鏡,也斷不能「只學得半桶水」,否則反變得東施效顰,帶來反效果。適逢土地大辯論進入尾聲,林鄭的第二份施政報告料有初步交代。政府也是時候從頭檢討和理順整套資助房屋政策,搭建適用於港人的置業階梯。

林鄭在直播期間,提到其房策「某程度」借鏡新加坡。(林鄭月娥Facebook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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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組屋數目充足 可涵蓋八成居民

林鄭6月底公布新房策,調低居屋定價,降至市價五二折,回應民間部分訴求,但家庭申請者收入維持5.7萬元。本欄早前已經提過,按照政府綜合住戶統計調查,住戶收入5.7萬實際上已高過全港約七成家庭。如果連同首置上車盤入息上限7.41萬,則全港約莫八成人都「跌入」資助房屋保障網內,可以「媲美」新加坡。

新加坡組屋入息限額按單位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單位申請者最高月入限額為1.2萬坡幣(約6.87萬港元),如多代同堂家庭可再升至1.8萬坡幣(約10.31萬港元)。據新加坡統計局數字,家庭月入1.8萬坡幣即涵蓋約八成半人口。然而,新加坡有龐大組屋數目做基礎,當地至今有82%居民居於公營房屋,當中約95%為自置居所住戶。供應充足之下,自然有條件為絕大多數居民提供資助房屋。

自新加坡建國以來,政府大量興建以平價出售的組屋,成功解決國民居住問題。(羅君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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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屋入息限額包含七成人 公營房屋卻只佔四成

然而,根據「房屋統計數字2017」,香港公營永久性房屋(包括公屋及資助房屋)單位為120.8萬個,私人永久性房屋為153.7萬個,即公營房屋只佔總數44%,居於公營房屋住戶亦只佔總住戶數目的45%。

從上述數字反映出,現時市場實況仍是私營房屋主導,短期內亦難以有明顯改善,可是港府「未學行先學走」,將絕大部分市民納入資助房屋保障範圍,以致抽居屋變成「貧富大亂鬥」。近年每次推出新居屋時,大家必會見到超額認購數十倍,白表人士中籤無望的慘況。

所以幫助更多市民自置居所、搭建更豐富置業階梯原意值得肯定,但緩急先後更加需要分清。目前房屋短缺之下,公屋輪候冊已積壓逾26萬宗申請,平均輪候5.3年,21萬人蝸居貴租劏房;另外還要算上一眾公屋無資格申請、私樓買不起的打工仔,這類人士更屬需政府優先幫助的一群。

林鄭月娥早前公布一系列房屋政策新措施。(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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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組屋設嚴格轉售限制 香港資助房屋幫人「獲利」

另一個分別,在於新加坡組屋轉售限制頗嚴。當地政府規定,向政府購買的組屋須居住5年後才可在第二市場放售;買家必須是新加坡公民或是永久居民(外國移民);另買家亦要符合政府在每個組屋區劃定的種族比例。當局會按單位大小,在轉售利潤中抽取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新加坡建屋發展局規定一個核心家庭,只能同時擁有一間政府組屋,避免扭曲自住用途。

相反在香港,房委會自2007年起取消回購居屋單位安排,容許業主居住5年並繳付補地價後,直接於公開市場出售。而補地價後的資助單位,不論是居屋、綠置居還是租置單位性質已近乎私樓,既對買家身份都沒有限制,持有的數目也沒有限制。補地價實際上只是瓜分了一部分賣樓利潤,客觀結果同樣是容許公營房屋商品化,違反政策原意、助長炒風,本來已有限的居屋亦「賣一間少一間」。

房委會上月已通過稍為收緊居屋轉售限制,但受《房屋條例》所限,力度相當有限。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遠輝早前提到,已要求政府研究修例設定更嚴格轉售限制。政府理應把握今次機會,重新檢視、理順整套資助房屋轉讓政策。

香港資助房屋轉讓限制寬鬆,加劇住屋商品化。(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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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鏡新加坡 「學啲唔學啲」或有反效果

因此,林鄭表示自己「某程度上」參照新加坡房策的模式,可是新加坡組屋最重要的兩大核心:充足的數量、嚴格限制以自住為主要用途,卻未有觸及到。最後政策很容易變得徒具其形,對市民住屋幫助有限,甚至反過來害苦一眾想買資助房屋自住的夾心階層。

林鄭早前曾表示,有可能進一步調整公私營住房比例至7比3,但在可供發展的土地短缺、近幾年房屋供應偏重私樓情況下,是否能做到頓成疑問,即使做到,也不會是短期內可達成的事。在此情況下,繼續擴大資助房屋受助範圍、容許資助房屋無止境流出私人市場,真的有助香港走向「新加坡模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