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裁決解讀】官:以為佔領可令政府一夜讓步 想法天真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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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多名被告都提及公民抗命,法官在判詞中多番強調,公民抗命並非抗辯理由,並強調法庭的功能非要決定公民抗命背後的政治取態。法官又指,若認為因為數萬人參與佔領,可迫使政府在一夜之間讓步,推出三子提倡的普選方案,此想法是天真,從沒有基礎指參加者可取得想要的結果。

佔中九子全部都有一或兩項罪成。(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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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公民抗命非抗辯理由

法官陳仲衡在長達268頁的裁決理由書中重申,公民抗命在法律上都不是抗辯理由。同時,法庭的功能並不是決定公民抗命背後的政治取態,法庭只會集中在控罪內容和控辯雙方爭議的事項。

「三子」必曉佔領會做成不便

對於陳健民在自辯時指,佔領所帶來擾亂的是合乎比例,陳、戴耀廷和朱耀明預期擾亂不會令整個地區癱瘓,法官指,三人以整個地區是否被癱瘓作基準,是完全錯誤的。法官認為,三子於2014年9月啟動佔領運動時,是知道如此大型的佔領,是會對公眾帶來嚴重不便。

法官陳仲衡認為示威者若以為佔領可迫政府一夜讓步屬天真,認為無基礎參加者可得想要的結果。(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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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不反抗仍需數警抬一人

陳健民和朱耀明在審訊時亦提及, 參與原本佔中計劃的人都會承擔法律責任,以及不會在被捕時反抗。法官指出,即使參加者被捕時不反抗,惟仍需數名警員抬一名示威者上警車。無論是三子原本的在中環的佔領計劃,還是最終添美道參加的人數,認為警方可以在一、兩天內拘捕所有示威者,是不現實的想法。而有警員在審訊時便指,警方在同年12月11日,便花了近5小時才拘捕242人。

以為政府會一夜讓步想法天真

法官又認為因有數以萬計的人參與佔中,而令政府回應真普選的訴求,而不是立即去趕散示威者,此說法屬不現實。同時,政府因此在一夜之間作出讓步,推出三子提倡的普選方案,說法亦屬天真。法官指出,沒有基礎指有數以萬計的人參與佔中,就可達致參加者心目中的結果,繼而不再佔領。

反國教與佔中議題全不同

陳健民在自辯時以反國教示威為例,指有數以萬計的示威者參加,可令政府滿足市民訴求。惟法官指,反國教和佔中示威涉及的議題完全不同,陳無基礎認為政府對佔中的回應,會和反國教時一樣。

法官不認同催淚彈令更多人上街。(資料圖片)

認為三子非合理使用道路

法官又補充,三子在2013年尚未有確實的佔領地點和時間,遂仍未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至翌年八三一決定出爐後,三人在9月決定在10月1日開始佔領遮打道,干犯罪行。考慮了預計參與人數、運動持續日數等,認為三子非合理使用道路。

辯方稱實際運動與原先計劃不同,法官就留意到被告的言詞透露是同一活動,只是後來的發展與預想全然不同。

不同意警用催淚彈令更多人上街

至於警方9.28封鎖通往政總的添美道及施放催淚彈,法官指這乃警方的自然及合理反應,因當時戴稱佔領由政總開始。而三子9.28宣告佔領添美道時,顯然想到警方或會用催淚彈,故法官不同意警方使用催淚彈促使更多人上街。

9名被告:戴耀廷(54歲)、陳健民(59歲)及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7歲)及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4歲)及鍾耀華(25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3歲),各人均被裁定一至兩項妨擾罪成。

案件編號: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