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母與男友認虐待3歲子 包括拋高撞頭及跌倒再踩 囚30至36月
年輕母親聖誕前夕突從寄養家庭把3歲兒子接回家,惟兒子交回親母手後,在數天內連遭親母及其現任男友連番虐待,包括用金屬尺打背,拋起至其頭撞床板,又在他跌倒後再踩兩腳。假期過後,兒子送回寄養家庭時,被發現男童背、雙手、雙耳和頭有多處傷痕和瘀青,更出現腹瀉及嘔吐,親母卻指兒子只是暈車。男童送院後證實其左額葉出現急性硬膜下出血,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男童親母及其男友今(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虐兒等罪。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事件對男童的眼睛及腦部造成永久性的損害,更可能令X出現行為及心理問題,又指女被告聲稱她曾有不幸遭遇,這不能成為虐兒藉口,考慮兩人認罪,判女被告監禁2年半,男被告則入獄3年。
女被告L.L.K.(22歲,無業),及男被告王溢銘(25歲,無業),兩人承認一項虐兒罪,男被告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他們於2022年12月下旬至2023年1月上旬期間,在牛頭角對3歲大的男童X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X,導致他受到不必要苦楚。男被告並在另一情況下,非法及惡意導致男童身體受嚴重傷害。
男被告並非男童X親父
案情指,女被告為男童X的生母,男被告王溢銘是女被告的男友,但非男童生父,兩人並育有一名16個月大的女兒Y,他們十分痛愛女兒。男童X自出生6個月起便住在寄養家庭,他患有語言障礙及發展遲緩,女被告案發前只探望過X兩次。
聖誔前夕突要接X同家
2022年聖誕前夕,女被告突向社署稱想在聖誕假期間與X同住。社署安排下,女被告的姐姐在2022的平安夜接回X,當時X的狀態健康,沒有受傷。
斥X為垃圾又不為他換尿片
在X與兩被告同住期間,他們持續以「垃圾」、「樣衰」、「嘔心」等詞彙辱罵X,並要X睡在地板上,他們與女兒Y卻睡在床上;他們又在天氣寒冷下,要X赤身裸體,只穿著尿片,更多次長時間不為X更換尿片,令其下半身沾滿糞便,更拍下X當時的照片互相傳閱。
不給食物要X睡廁板
二人又沒有為X提供食物,令他挨餓。女被告曾在whatsapp向王發訊息稱:「唔好比嘢個垃圾食。」又在X進食時,或X放玩具放入褲袋而掌摑他。二人更曾把X困漆黑廁所裏30分鐘,並要X在廁板上睡覺。
拋起X至頭撞床板待及倒地後再踩
王又曾強行拉扯X的耳朵1分鐘,令其耳朵紅腫,又打X的臀及大腿,及把他踢下床,令其額頭及臉部有瘀傷及紅腫,但未為X治療。王其後更用金屬間尺打X的背部,以及拋起X令其頭部撞上床頭板,並在X跌倒後踩他兩次,令X嚴重受傷,包括左額葉急性硬膜下出血以及雙眼視網膜出血。
X周身傷女被告稱是暈車
二人翌年1月把X送回寄養家庭,寄養家長發現X背部、雙手、雙耳和頭部有多處傷痕和瘀青,更有腹瀉並開始嘔吐,即通知女被告,女被告卻稱X只是暈車。
X需入深切治療部
寄養家長即把X送到醫院,電腦掃描顯示X的左額葉出現急性硬膜下出血。X其後在屯門醫院進行詳細檢查,發現他全身包括額頭、四肢、面頰、耳朵、頸部及胸部有多處損傷,被送入兒科深切治療部,醫生懷疑X曾遭受虐待,於是報警。
男被告指X打其女所以扭X耳仔
在2023年1月6日,警方以虐兒罪拘捕兩名被告。女被告警誡認打過X,又說:「佢好百厭,我一時嬲得滯所以我先打佢!」男被告則稱是因為X打他的女兒Y,所以才扭X的耳仔,以阻止他欺負Y。
女被告求情稱遭X親父拋棄
女被告求情稱,她的母親在其18歲時過世,之後她懷上X,又被X的生父抛棄,於是患上抑鬱症,加上當時疫情,其情緒困擾的情況加劇,法官李慶年卻指不幸背景非虐兒的藉口。男被告則稱他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一直勤奮工作,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DCCC4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