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放炸彈 陪審團進入第四天商議 曾要求重聽TG語音訊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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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男女涉在明愛醫院及羅湖港鐵車廂等放炸彈,並涉串謀策劃在將軍澳周梓樂的悼念會上,放置20公斤炸彈案,經逾160天的審訊,7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自本周一(1日)開始退庭商議,至今未有裁決,他們今(5日)在高等法院開始第四天商議。

法官昨晚透露,陪審團曾要求重聽涉案Telegram群組的語音訊息及試爆片,認為他們商議有進展,並非出現死結,故稱暫不會在時間上給予他們壓力。

8名被告:何卓為(41歲,無業)、李嘉濱(30歲,裝修工)、吳子樂(32歲,金融從業員)、張家俊(34歲,程式工程師)、楊怡斯(33歲,文員)、張琸淇(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何培欣(26歲、浸大四年級生)及周皓文(28歲、測量員)。

其中兩名女被告

第五被告楊怡斯被控方指稱有份運送爆炸裝置到羅湖站。(鄭子峰攝)
第六被告張琸淇。(鄭子峰攝)

陪審團在過去3天商討期間,曾就法例上「嚴重」的定義作過提問,此外亦要求重聽兩名曾出庭自辯的被告何卓為,及張家俊的部份口供,昨亦要求再聽部份被告在群組內的語音對話。法官陳仲衡認為陪審團非在死結,應是有進展的。他昨日早上亦向陪審團稱,勿太辛苦自己,並著他們不要覺有時間限制。

案件編號:HCCC18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