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最多放兩手機料最快年末或明年初實施 正研禁行車時觸碰螢幕

撰文:陳淑霞
出版:更新:

港府建議立法規定司機駕駛時,最多只可使用兩部流動通訊設備。快測結果呈陽性、正接受隔離的運輸署署長羅淑佩今(11日)在接受電台電話訪問時表示,料最快今年末或明年初實施,並提到的士業界普遍支持立法建議,認為兩部已足以應付日常運作,包括「接單」及以導航查看路線。

羅淑佩又以近日網上流傳有司機擺放大型平板電腦在車頭為例,指若設備顯示屏過大,會影響行車安全,遂有需要一併限制尺寸。她並提到,將同時研究是否應限制司機於行車時觸碰螢幕,只能聲控相關設備。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表示,建議立法規定司機駕駛時,最多只可使用兩部流動通訊設備。(余俊亮攝)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於電台即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上說,欣慰的士業界普遍支持立法建議,認為可以用其中一部裝置「接單」,另一部就以「GPS」導航查看路線,又指的士駕駛筆試包括地方路線題,署方對司機有合理期望,他們應該有基本路線知識,懂得前往大部份道路,導航應只屬輔助,而非主力。 她又提到,署方已考慮有司機或同時使用兩個手機程式接客,「呢樣我哋都有照顧到。」

駁斥車頭手機數量與行車安全並不掛勾說法

被問到有司機認為車頭手機數量與行車安全並不掛勾,羅淑佩則反駁指,司機可嘗試進行民意調查,「問每一個上車乘客,如果我(車頭)有兩部電話,會唔會安全過有七部電話,如果佢哋話無問題,你返嚟同我講。」

署方建議,每部設備的顯示屏,對角長度不可大於18厘米,即是大約7吋,以確保不影響或阻礙行車視線。她以近日網上流傳有司機擺放大型平板電腦在車頭為例,「呢個算唔算一部啊咁?呢個就解釋咗我哋點解要限尺寸喇。畀一個10寸有多嘅都當一部,咁兩部都遮住曬啦,搭的士你會唔會想個司機前面有個ipad 遮住你?或者你坐朋友私家車,你想唔想兩個ipad前面阻住曬,你都唔想。」

稱在諮詢過程中發現司機不抗拒立法

羅淑佩又提到,不少司機在諮詢過程中提出建議,盼可一併限制駕駛人士只准聲控設備,不可觸碰螢幕,反映司機並不抗拒立法,而且著重安全。她相信,聲控設備在技術上並不困難,倘獲業界和立法會支持,而程式供應商又認為切實可行,運輸署會提出相關立法建議,「知市場上有啲App(手機程式)係做得到,事實上科技都唔係咁難。」

政府又提出,立法規管踏單車人士必須佩戴頭盔。羅淑佩指,明白或令市民感不便,但近年單車意外趨多,前年有446人在單車意外中受重傷或身亡,意外主因是單車失控,當中9成人沒有戴頭盔,在17名死者中,有16人頭部均嚴重受傷,「每次有意外時,大家都問運輸署,點解你唔要佢哋戴頭盔,點解要讓呢啲意外發生。」

運輸署稍後將就單車頭盔標準制訂指引

她強調,立法不只針對送外賣人士,指單車徑、馬路、單車公園和遊樂場,均有機會發生致命單車意外。 羅淑佩指,運輸署稍後將制訂指引,說明單車頭盔的標準,但強調不會只提供昂貴而且難買的指定款式,「單車運動員同我哋講乜嘢頭盔都好過無頭盔,醫生都同意。」

她亦期望,出租單車的業界,日後能提供出租頭盔的服務。至於室內單車運動或花式單車等,署方將研究會否納入豁免戴頭盔的範圍,而小朋友於公園平台駕駛四輪車方面,同需納入研究。

▼港府建議立法規定司機駕駛時最多只可使用兩部流動通訊設備▼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