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天后刺警|女工程師助男友兼疑兇離港 就妨礙司法罪上訴被拒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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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七一天后警員被刀刺傷案,女工程師為行兇男友買機票,被指協助疑兇潛逃,去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囚1年。女工程師不服被定罪,指原審官未有充分理據推論她知道男友離港的原因,今(14日)在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惟法官彭寶琴認為案件並無可爭議之處,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會稍後下判辭解釋。
上訴人張芷程(27歲,工程師),被裁定於2020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作出意圖協助黃鈞華逃避逮捕的作為。
代表張的律師指,張當時未必知其男友黃鈞華突然離港的理由,即使張曾搜查機票資料,及用其信用卡支付機票費用,但警員遇襲時的報道,沒有顯示黃鈞華的樣貌或身份,認為未足以令張懷疑黃犯案。
律政司的代表卻稱,原審法官姚勳智分析案件時並無犯錯。即使沒有證據證明實際是誰購買機票,但機票由張的信用卡支付,乘客卻是黃,認為已足證張是向黃提供協助。
2020年7月1日,天后一帶有示威者與警員衝突,3名男子在皇仁書院前與一名男警拉扯期間,黃用刀刺傷警員肩膊,男子黃鈞華(27歲,工程師)是張的男友,黃當晚登上前往倫敦的航機上被截,黃承認暴動及傷人等罪,被判入獄5年。另兩名被告:羅珏琛(21歲)及周霈霖(24歲),承認暴動及拒捕等罪,被判入教導所及監禁33個月。
案件編號:CACC 235/2022
2020年7月1日在天后發生刺警案的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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