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海外港人回流醫病 盧寵茂:會傷及無辜、離港就變二等身份?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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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立法會議員提出滅赤應「刀口向外」,要限制移居海外港人「回流醫病」的福利。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今日(11日)在電台節目指,憂慮此類政策會傷及無辜,指可能有人一世在香港工作及作出貢獻,但只是因為下一輩,甚至因為孫子、孫女移民而無奈地一同離港,無論限制醫療福利如何「劃線」都會影響這一類人。
此外,他表示香港以身份證證明市民身份,反問屆時是否又要分兩種,離開香港就是變二等?強調香港市民的定義,始終是視乎身份證。
盧寵茂:逗留時間如何劃線都難免傷及無辜
盧寵茂在節目中表示,理解政府資源有限,大家提出不同辦法控制資源分配,但首先要考慮如何區分所謂「外人」。他指出,當然有部分人明顯離港後不會回來,但都要思考政策會否傷及無辜,舉例指有人在香港生活及工作後退休,然後子女、甚至孫子、孫女移民,「兩個老人家好慘,然後跟住(子女)離港」。
他指出,該類人士一直為香港作出貢獻、交稅直到退休,可能及後回港就醫,無論限制「回流醫病」是三十日、六十日的劃線方式,該類人士都不知如何是好。他亦指出有學生到外國讀書,可能父母陪同時長達一年,質疑又是否要劃線限制「回流醫病」?重申此舉會傷及無辜。
盧寵茂:發住戶證一年查一次? 離開香港要變二等身份?
盧寵茂表示,醫療與福利、住屋、津貼、派錢不同,生病是突然需要使用醫療福利。他指,除非每年評審全港750萬人,要考慮政策執行是否傷害很多人。
全香港都要提供入境證明,就算電腦系統都要審查,係咪要發住戶證,一年審查一次?種種問題提出前都要思考清楚,依家香港身份證件證明市民身份,係咪要分兩種身份證,離開就變成二等?
他強調,醫療是市民的安全網,醫務衛生局及醫管局有責任照顧好任何香港市民,現時香港市民定義始終在於是否持有身份證,又反問是否外籍工人剛到港,未到一定的逗留時間,亦不讓其使用醫療福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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