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拆局|加快發展需破三大關鍵問題:土地、架構、發展模式
行政長官李家超對北部都會區發展表示「心急如焚」,《施政報告》提出設立由其親自領導的「北都發展委員會」、考慮為河套引入「邊建設、邊進駐」模式等突破性措施。然而,這份藍圖能否避免重蹈覆轍,仍面臨一系列關鍵問題:新設的「發展委員會」與過去三年僅開會兩次的「督導委員會」有何實質突破,是否需要設置新的執行架構,抑或把「北部都會區辦事處」進一步「升格」,以統籌全局?成立「園區公司」及考慮引入「邊建設、邊進駐」模式是否意味着北都發展模式的轉變?以及,政府當前收回的土地是否足以支撐報告中所有規劃項目?這些問題將直接決定北部都會區的發展能否真正擺脫「只聞樓梯響」的困局。
施政報告2500字討論北都 回應特首「心急如焚」
行政長官李家超對北都發展「心急如焚」,新一份《施政報告》落足了墨,以一整個章節討論「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其中下分六個小節,包括:
成立「北都發展委員會」,下設三個工作組分別以財政司司長和政務司司長任組長,統籌規劃發展;簡化行政措施,拆牆鬆綁,參考內地「1.5級開發」概念、引入快速審批制度、靈活批發土地、「按實補價」等;訂立「加快發展北都」專屬法例;加快發展河套,完成第一期用地選定地塊、第二期發展規模、產業分佈規劃、考慮「邊建設、邊進駐」模式等;加快新田科技城發展,年內公布《新田科技城創科產業發展規劃概念綱要》;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同步推展北環線主嫌和支線、推動港深西部鐵路(洪水橋至前海)。
特首用近2500字篇幅來討論北都的發展,且落實許多業界、學界、政界人士在過去一年來極力推動的政策,不可謂不用功。不過,其中仍有許多問題亟待釐清,例如:成立「北都發展委員會」的突破在哪,與過去的「督導委員會」有何不同,如何避免後者三年只開兩次會的窘境?成立「園區公司」是否代表政府發展模式的轉變?政府收回的北都土地是否夠發展報告中提到的一系列項目?
「發展委員會」如何避免重蹈「督導委員會」覆轍?
選委界議員洪雯曾在立法會議員議案中提出設立「北部都會區核心區管理局」及《北部都會區核心區管理局條例》,被部分政界人士批評是要搞「特特區」,是「疊床架屋」。新一份《施政報告》公布之後,洪雯接受《香港01》訪問,稱北都部分實現其「一直倡導的三重管制架構和特殊法律」,認為北都規劃已經跳出了現有框架。
她指出,《施政報告》發布標誌北都已建立三重管制架構,第一重是「發展委員會」,起到政策制定和決策、跨部門統籌協調的作用;第二重是北都辦,作為委員會直屬的「大內總管」,負責管理和監督;第三重則是新提出的「園區公司」,負責執行和落地。
對於督導委員會成立三年只開過兩次會,洪雯認為是因北都沒有制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委員會無法開展工作。新界北民建聯議員劉國勳認為不能說北都發展太過緩慢,「不是全部政府做晒」,需要更多私人市場參與發展。他補充,發展委員會三個小組現已有明確工作目標,需要在局長的帶領下儘快制定內容框架、目標及時間表。
對於《施政報告》取消北都督導委員會,劉國勳認為,現在北都發展已經進入另一階段,初步的規劃已經公布,現在需要落地和行動,要加大力度決策、拍板、執行,因此督導委員會的角色需要轉變。
洪雯和劉國勳都對此次《施政報告》中北都的內容表示滿意,洪雯希望後續工作中能實現「抓大放小」,在細微的監管上放鬆,「死死抓住時間表和路線圖」,避免重蹈督導委員會的問題。
北都辦是否還需「升格」?
《施政報告》提及新設發展委員會,但並沒改變北都辦性質。劉國勳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北都辦要推動發展委員的決策,始終要「升格」——「成為獨立於發展局或獨立於其他句的單位」,統一協調發展。另外, 北都辦作為發展局下的一個辦事處,仍以工程人員為主,他認為應從其他局中借調或兼任人手,豐富北都辦人員組成。洪雯則認為北都辦在司長的領導下作為中間架構落實決策,已經較為完善。
引入邊建設邊進駐 代表發展模式轉變嗎?
《施政報告》提出考慮河套片區以「邊建設、邊進駐」的模式進行發展,洪雯形容為「正路」,認為變革了過去北都片區發展的模式。元朗、粉嶺北即是片區發展模式,政府早前提前終止了招標工作,有政界人士認為因市場冷淡,停止招標「早有預料」。洪雯解釋,「以前的片區開發希望地產或資本承擔政府應該做的很多事,但現在沒人有興趣」,片區開發模式需要明晰發展的產業,而如今的「邊建設、邊進駐」模式可以精準到產業甚至企業,更符合市場預期。
洪雯就北都產業補充,北都的高新產業發展「一定要超出研發,研發只是燒錢,關鍵環節在香港才能有經濟價值」,例如,生物醫藥產業的疫苗生產製造、AI模型的出海產業鏈、人造衛星的營運、出口、製造等。另外,她認為北都大學城建設時間過於漫長,建議大學吸納市區空置工商物業,短期內發展「市區大學城」。
政府手中土地足夠政府「大展鴻圖」嗎?
香港常被詬病土地不足,而北都整體範圍達3萬公頃,為香港總體面積三分之一。根據政府說法,北都整體可提供3,000多公頃可發展土地。古洞北╱粉嶺北(320公頃)、洪水橋╱厦村(441公頃)、元朗南(185公頃)及新田科技城(539公頃)四個重點發展區,涉及1,486公頃可發展土地。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早前在立法會明確,政府於上述四個新發展區已收回逾400公頃私人土地,預計至2025/26年度終,將收回北都大於520公頃土地。
洪雯曾在立法會提問政府收回土地的數目,當局回應指在新發展區中,政府已經收回超過一半的土地。政府的回應顯得「取巧」,只公布正發展區域的收地面積佔比,除四個發展區外,還有新界北市鎮(1,175公頃)、河套(87公頃)、牛潭尾(127公頃)等區域,對於整個北都發展來說,政府近兩年的目標不過是可發展總面積的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