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破局|冒牌水騙局穿煲線索多 「情況趕急」成卸責萬能KEY?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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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署半億元訂購冒牌水事件,審計署的調查報告出爐,政府定性事件涉及人為疏忽,簡單而言可歸納為「六宗罪」。外界驚訝之處在於供應商用公司名稱錯誤的印章,到後期提交虛假檢測證明,物流署雖觀察到但一律無追究,騙局「穿煲」線索多,坊間有意見質疑究竟是包庇還是疏忽?

冒牌水騙局至今有一個疑點未解,就是供應商名冊原本無內地公司,物流署收集供應商意向的時間,由一般的一個月縮短至兩星期,僅以四隻字「情況趕急」解釋,內情是如何呢?政府紀律調查十多名前線及中高層涉事人員,到底是否包括備受公眾關注的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同類事件當然不希望再發生,重要的是認清問題本質,是能力還是制度問題,是個人失誤還是系統失靈,才可以令大家安心。《香港01》整理一片拆解14頁審查建議書。

鑫鼎鑫詐騙時間線懶人包 先偽造印章後交假檢測證明

鑫鼎鑫詐騙時間線懶人包 先偽造印章後交假檢測證明

政府採購冒牌飲用水風波,審計署發表審查報告,揭發物流署由市場調查至風波爆發前,涉及一系列嚴重錯失問題。其實鑫鼎鑫的詐騙行為早已有跡可循,物流署4月25日已發現鑫鼎鑫的標書有問題,製造商的印章名稱不正確,由「樂百氏」變成「百氏」,但當時署方並沒追究,只要求重新提交文件。

至8月初,鑫鼎鑫向物流署聲稱,製造商的運作因大雨受嚴重影響,提出製造商更換成「東莞市東娃飲用水」、品牌名稱則改成「Happy/喜士」,即與政府另一間供應商時貿國際所提供的樽裝飲用水相同,其後鑫鼎鑫在8月8日及11日分別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包括由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發出的檢測報告。

惟審計署發現,物流署未收到檢測中心確認,便已批准合約更改,縱使該檢測中心其後回應沒有發出相關檢測報告,即鑫鼎鑫涉嫌懷疑虛假文件,但物流署只要求鑫鼎鑫重新提交有效報告,同時批准品牌名稱改為「Happy/喜士」;直至8月18日與真「樂百氏」人員會面後才確認鑫鼎鑫偽造文件,翌日終止合約。

詐騙迹象明顯 物流署只問沒查

詐騙迹象明顯 物流署只問沒查

冒牌水風波,物流署的表現可歸納為六宗罪。當中,審計署提到,物流署因「情況趕急」,在去年11月市場研究時,只給予名冊上供應商兩周時間回應而非實務手冊的列明的約一個月,又點出該名冊上138個供應商中,沒有來自內地的供應商,但報告未有說明物流署今次「情況趕急」原因及沒詳解名冊沒有內地供應商在今次風波中的關鍵性。

包括前期審核只檢測3項微生物含量,共12種金屬雜質被遺漏;至審批招標文件期間,即使鑫鼎鑫製造商「樂百氏」的印章變成「百氏」,事件明顯是詐騙迹象,但物流署沒再追究,只要求重新提交文件;而鑫鼎鑫後來更換製造商時,曾提交假檢測報告,物流署同樣無追究等;另外鑫鼎鑫屢次違約包括標籤不正確及送水延誤,物流署卻從未發出退貨通知書等。

紀律調查10多人包括陳嘉信?許正宇:退休與否都包

紀律調查10多人包括陳嘉信?許正宇:退休與否都包

審計署的建議書指出事件涉及人為疏漏情况,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許正宇表示,已委任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劉焱就事件開始紀律調查,有需要會約見涉事人士作陳述,目標在今年底完成調查。

當局指,調查將涉及逾10名物流署及庫務科人員,將釐清他們在事件中的責任輕重等,若結果顯示有紀律或表現問題,會交予公務員事務局跟進。

能力問題?制度問題?個人失誤?系統失靈?

姑勿論招標過程是否涉及貪腐問題,單從「行政疏忽」的層面,今次風波涉及幾位相當資深而且經驗豐富的高級公務員,引述許正宇局長一席話「大家都唔係第一日出嚟做嘢」,事件原可避免,同意「人」的執行問題佔多數,回到平時常說的所謂「常識」,一個人很難做所有工作,由上而下一定牽涉不同層級人。

公帑是納稅人的錢,社會期待對於失職的官員有個合理交代,坊間有說法形容官僚體系「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失誤背後會不會是有人選擇不作為呢?類似冒牌水的事件當然不希望再發生,另一樣重要的是認清問題本質是能力還是制度問題,是個人失誤還是系統失靈,才可以令大家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