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狄志遠促緊急辯論 梁君彥拒接納:立會正終止運作

撰文:陳立程 王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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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周三(26日)發生五級火災造成逾百死傷,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今日(28日)發信給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就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造成重大傷亡事件提出緊急休會辯論,並提出議案,希望了解事件起因及政府的安置及支援,以及討論後續防範工作。

梁君彥在晚上回覆狄志遠,表示由於行政長官已根據《立法會條例》宣布第七屆立法會自10月24日起終止運作,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二 (五)條及《議事規則 》第15(1)條,在終止運作期間立法會主席只會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召開緊急會議,因此,未能接納狄的要求。

宏福苑大火第三日,續有遺體抬出。(廖雁雄攝)

狄志遠:火災符合「對公眾而言有迫切重要性」

狄志遠今日(28日)發信致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就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造成重大傷亡事件提出緊急休會辯論,提出議案為《本會促請政府徹查大埔宏福苑大火事故,並對受災居民作出災善的安置》。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火災事發當天在社交平台發帖慰問火災死傷者,並指「相信當局會徹查原因」。(廖雁雄攝)

他指此舉是依照《議事規則》的第 16(2)條,無需通告在休會期間動議待續議案,他指宏福苑事件具備「緊急性、重大事故、市民關心」,具備《規則》規定的「對公眾而言有迫切重要性問題」。

梁君彥:終止運作期間只能應特首要求開緊急會議

梁君彥晚上回信稱,這次嚴重火災導致多人傷亡,包括有消防員英勇殉職,他和市民及全體議員一樣,感到極其悲痛,衷心希望受影響居民盡快獲得適切支援,並期望類似事故不再發生。

狄志遠懇請主席從速批准本項緊急休會辯論申請。(黃浩謙攝/資料圖片)

但他提醒狄志遠注意,由於行政長官已根據《立法會條例》宣布第七屆立法會自10月24日起終止運作,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二(五)條及《議事規則》第15(1)條, 在終止運作期間立法會主席只會應行政長官的要求召開緊急會議,因此,未能接納對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