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廉署再拘四人涉網上煽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累計七人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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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4日)拘捕四名男子,涉嫌立法會選舉期間在社交平台留言或轉載貼文,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選舉條例》)第27A條。廉署早前已就立法會選舉落案起訴另外三人有關罪行。
四名被捕男子37歲至62歲,廉署指會依法及按既定程序跟進,並會在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決定是否檢控。廉署重申,選舉期間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會觸犯《選舉條例》第27A條。《選舉條例》於2021年新增第27A條,先後有12人被定罪。
廉署指會執行《選舉條例》,竭力維護廉潔選舉,絕不姑息任何人擾亂選舉,必定會嚴正果斷執法,捍衛選舉安全,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和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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