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放債利率擬48厘封頂 15%「債仔」受惠多屬小額借貸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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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根據《放債人條例》第24及25條向立法會建議,將法定利率上限由年息60%下調至年息48%, 而敲詐性利率則由年息48%下調至年息36%。相關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今(22日)開會審議。會上有議員要求當局解釋修訂標準,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許澤森表示,修訂參考了類近司法管轄區,而政府統計發現被收取48%至60%年息的借款人較多為低收入人士,認為下調年息上限會令經濟及討價還價能力較弱的借款人得益。

民建聯議員陳仲尼表示,該黨一致支持修訂,但他認為修訂後的息率仍然偏高,要求當局解釋修訂標準。許澤森解釋,類近的司法管轄區,例如澳洲法定利率上限為48%;政府同時考慮修訂對放債業務的影響,根據當局過去獲得的持牌放債人統計資料,發現被收取48%至60%年息的借款人較多為低收入人士,他們貸款額通常為幾千至萬多元,貸款年期通常為半年至一年,總貸款額佔放債市場不足15%,有關改動可令他們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