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銀行以「嚴重疏忽」為由 要求信用卡被盜市民償還簽帳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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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被盜用的案件頻繁發生,今年比去年增加45.1%。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接獲三個求助個案,三位事主信用卡被盗用後,有關發卡銀行以「事主嚴重疏忽引致」為由,拒絕為三位事主簽帳免責,涉事金額高達90萬。三宗個案皆涉及滙豐銀行。

梁熙指,現時銀行對於持卡人「嚴重疏忽」有絕對解釋權,往往以此理由要求事主償還未經授權交易的金額,促請金管局發出指引,就「嚴重疏忽」定義發出更具體指引,不能再讓無辜市民承擔責任。

滙豐發言人表示,了解受影響客戶的不安,亦一直向他們及相關的信用卡機構跟進,以尋求可行的解決方案。當然,本行亦不時提醒大眾須保管好信用卡及一次性密碼等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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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指,信用卡被盜用的案件頻繁發生,今年比去年增加45.1%,客戶最終是否需要自行承擔被盜用金額的糾紛亦與日俱增。多年來《銀行營運守則》無統一各間銀行對客戶在信用卡遇到盜用時存在「嚴重疏忽」的定義,成為與銀行糾紛的主要分歧。

銀行高壓手段迫使卡主「硬食」巨款

苦主張小姐指,自己被專業犯罪集團偷取銀包裡面的三張信用卡,其中兩張被盜用。收到信用卡簽帳信息時,已即時通知銀行並已報案,賊人亦已被捉獲。其中一間涉事銀行已退款,但另一家銀行滙豐則認為有關損失因事主「嚴重疏忽」引致,要求事主償還逾30萬元的消費款項。

張小姐無奈道,已與要求償還款項的銀行周旋了近七個月,曾與滙豐銀行負責人對談三小時,惟最終仍無結論,該銀行更經常以「我哋月尾就會加返條數入你信用卡戶口」為由,強硬手段意圖迫使張小姐「硬食」巨款。張小姐指,自己已嘗試從多個渠道解決事件,惟「苦主聲音細小」,就連金管局都對事件無從入手,直言:「無論你輕微疏忽、少少疏忽、丁點疏忽,佢哋都會當你係嚴重疏忽!」

警方查明騙案 銀行照入苦主數

另一苦主陳先生的投訴同樣涉及滙豐銀行。陳先生收到熟悉號碼的短信,因誤入釣魚網站被賊人盜用信用卡資料。賊人成功進行6宗交易,但陳先生直至第7次交易才收到銀行短信通知,合共被盜用約9萬元。他已即時通知銀行信用卡被盜用,但銀行仍然要求陳先生償還有關款項,陳先生直言:「唔係要佢做善事,但要合理,警方都知係騙案,但銀行仲用好多條件糾纏。」

陳先生藉此機會提醒其他市民,即時收到熟悉號碼的SMS亦要小心核證,同時更質疑銀行為何對完全不符合其消費習慣的交易可以毫無警覺性,讓交易順利進行,卻事後怪責客戶嚴重疏忽,銀行卻置身事外。

另一位苦主李先生因為銀包被偷取,連帶信用卡亦被盜用,最終有三張信用卡被盜用,合共150萬元,但其他兩間銀行都已退還有關款項,惟滙豐銀行仍要求李先生償還50萬元關款項,李先生認為這再次證明不同銀行有不同操作,並沒有統一的標準,銀行可以「大石砸死蟹」,坦言已身心疲累,甚至發夢也夢見自己被「追數」。

梁熙促金管局定義何謂「嚴重疏忽」

梁熙認為,以上個案的情況都讓人難以接受,讓市民感覺自己的信用卡完全沒有保障,促請金管局更嚴格監管信用卡使用情況。他提到,現時銀行對於持卡人「嚴重疏忽」有絕對解釋權,往往以此理由要求事主償還未經授權交易的金額,加每間銀行的處理方法亦有區別,故促請金管局發出指引,就「嚴重疏忽」定義發出更具體指引。

銀行職責方面,梁熙建議銀行善用大數據分析持卡人的日常消費習慣,堵截異常單次消費;加強保安措施,超過一定金額時,銀行必須有發送一次性驗證碼給持卡人;超出消費習慣的交易要有電話核實等。

梁熙亦提醒,銀行會不時主動調整其信用卡的額度,因此市民要不時檢查自己的信用卡額度,不應追求與自身消費模式相差太大的信貸額度,以降低萬一被盜用時潛在的大額金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