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暫緩| 試行兩個月才發現十宗罪 卓永興:收費高像懲罰

撰文:鄧宇詩
出版:更新:

政府今日(27日)宣布暫緩垃圾徵費,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在「先行先試」計劃所收集的數據及意見可見,總結有十項問題,垃圾徵費政策仍有不足,如指定袋收費高,加強家庭經濟負擔,因此暫緩垃圾徵費。

▼垃圾徵費指定袋▼

+2

環境事務委員會及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討論「先行先試」報告。卓永興今在立法會議上宣布,政府已收集需要的數據及意見。當中有七至八成市民不贊成如期推行,而垃圾徵費政策仍有以下不足之處,而暫緩推行。

1/指定袋收費高,增加家庭經濟負擔,像一種懲罰;

2/用指定袋載另一個塑料袋,更加不環保;

3/香港家居較為狹窄,特別是劏房,不適合收集垃圾作回收;

4/配套嚴重不足;

5/垃圾收費操作繁複,增加了清潔工的壓力以及工作量;

6/如物管公司需執漏,會帶動管理費上升;

7/三無大廈的巡規存疑,可能會引致亂拋垃圾;

8/不同行業,如院舍及食肆的經營成本會增加;

9/社會回收文化依然不足;

10/設收費制度,令人有錯覺以為政府為增加收入而推行制度。

▼5月27日 垃圾徵費無限期暫緩推行▼

+8

6.1起向全港公共屋邨每月派發20個指定袋 為期半年

謝展寰提到,香港現時並不適合推行垃圾徵費,但政府的初心沒有變,會繼續推廣就回收及減廢速,繼續擴大廚餘回收能力,目標在一年內增加一倍的智能廚餘機,亦會在未來一年設100個回收廚餘點。此外,亦會增加綠在區區的回收點由200個至800個,並會延長綠在區區營業時間。

他又指,為培養市民回收的習慣,由6月1日起向全港公共屋邨每月派發20個免費指定袋,為期六個月,希望市民可以20個免費指定袋掉棄所有垃圾,毋須再用其他膠袋。由於相關措施僅為宣傳教育,故清潔工毋須改變現行清潔方式。

政府亦會推行減廢回收約章計劃,向願意參加的私人屋苑派發指定袋,參與大廈必須有物業管理,向住戶提供回收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