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7人涉721暴動案 再一名被告提出上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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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另外6人,被指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暴動,向白衣人作出挑釁行為。7人經審訊後同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2年1個月至3月1個月不等。繼早前林等5人已提出上訴,被告鄺浩林亦提出上訴,聆訊暫未排期。
現只有一被告未提上訴
是次提出上訴的被告為鄺浩林(26歲),被判囚2年7個月。同案被告林卓廷(47歲)和庾家豪(35歲)、葉鑫昇(31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早前已提出上訴,現只有陳永晞未提上訴。
另4名已提上訴的被告:
唯一未提上訴的被告:
案件編號:CACC54/2025
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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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CACC54/2025
721元朗站衝突 白衣人與非白衣人共22人被控 囚2年1月至7年林卓廷等7人721暴動囚25至37月 官指林錯估形勢需為情況惡化負責林卓廷等7人721暴動罪成 林求情稱留下為搜集證據 警曾發函致謝林卓廷721暴動案 官指港鐵管控措手不及 白衣人施襲令人不齒林卓廷等7人涉721暴動 官指林真正目的是煽風點火 全部被告罪成林卓廷等涉721暴動 第三被告稱與社會脫節 不明白衣人保衛甚麼林卓廷等涉721暴動 第三被告見白衣人向女子施襲 甚麼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