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規管|車齡上限12年 載客服務期間需貼上指定標識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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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框架條例明日(5日)刊憲,政府今日(4日)公布有關草案,設車齡上限,最多12年,「超齡」便不可再作網約車。另外,網約車車輛須在載客期間,於指定位置展示標識,保障乘客安全。不過,市民關注的網約車牌數量則未公布,將在2026年上半年時才決定。

網約車。

網約車條例將於下星期三(10日)於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根據網約車規管草案,政府對網約車營運平台、司機與車輛分別發牌規管。

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 續期時年齡必須少於12年

運輸及物流局在文件中指出,考慮到網約車服務是一種全新類型的公共交通服務,有需要對網約車車輛施加相對嚴謹的要求,並就其車齡設定上限,讓乘客可享較舒適的乘車體驗,在參考內地及其他地方的相關要求後,車齡上限定為12年,即一輛全新的私家車最多可做12年網約車,與之前提出的政策考慮一致,增加彈性,讓更多有意參與提供網車服務的私家車可符合申請資格。

網約車車輛可多次續牌,當局建議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如符合相關要求(例如通過車輛年檢),可獲續期不多於5年。

▼網約車規管框架▼

網約車在載客服務期間 須貼上指定標識

為方便市民和執法人員識別個別私家車是否領有許可證的網約車車輛,當局建議在規例和許可證中列明,車輛須在載客服務期間,於指定位置(例如擋風玻璃)展示指定標識,保障乘客安全。

網約車規管框架提出,平台可因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政府考慮就每個網約車程要求平台繳交徵費及按旗下車輛數目繳付平台牌照費。(資料圖片)

附屬法例將訂明可發出車輛許可證數目上限 運輸署長負責審批分發

運輸及物流局重申,有需要對網約車車輛數量實施總量控制,以維持高效公共交通系統,善用有限道路資源, 推進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有序發展。就此,建議在附屬法例中訂明可發出的車輛許可證的數目上限,由運輸署署長處理申請及審批。車輛許可證不得轉讓。立法文件未有提供數量。

在決定車輛許可證的申請時,署長可採用適當的分派方法。署長可對車輛許可證施加條件,例如規管車輛所提供的網約車載客服務、車輛的保養和第三者風險保險等事宜,如某網約車車輛違反許可證的條件或相關法律條文,署長可更改、暫時吊銷或取消有關的許可證。

防出現炒賣 只限個人名義登記私家車申請許可證並綑綁限登記車主

局方表示,為保障市民安全和權益,車輛許可證申請人須滿足一些法定要求。舉例而言, 為避免車輛許可證被視作一種具炒賣價值的資產,以致忽略確保網約車服務質素的重要性 ,建議只有以個人名義登記的私家車才可申請車輛許可證,日後亦只可由該私家車的登記車主駕駛該輛私家車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如任何人駕駛或容受或允許他人駕駛由其他人名義登記的私家車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即使相關車輛和司機均持有合適的許可證,亦屬違法,最高可被處以第3級罰款(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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