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稱拍到鄰居滋擾證據 房署卻稱非其職員擒獲拒扣分 求覆核
住在黃大仙橫頭磡邨的一對夫婦疑遭鄰居長年滋擾,包括在其家門丟垃圾,大力拍門和恐嚇,夫婦自行安裝閉路電視並拍到鄰居行為,並把相關片段交予房署,要求向其鄰居扣分,惟署方回應稱必須由署方職員當場擒獲,才會被扣分。夫婦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亦無果,但他們指制度並無要求必須有相關職員當場目擊才能採取扣分制,故入稟要求法庭覆核署方決定。
申請人為司徒永亮,建議答辯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
指鄰居家門去垃圾及大力拍門
入稟狀指,申請人與太太居於黃大仙橫頭磡邨宏安樓一單位。自2022年9月起,遭1名鄰居不斷騷擾,包括在他們家門口丟垃圾,大力拍門,及出言威嚇,申請人在家門安裝的閉路電視亦拍到鄰居的這些行為。
申請人在2022年10月曾向房屋署委聘的物管公司卓安物業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卓安)投訴,並要求按照「屋邨管理扣分制」(簡稱扣分制)就鄰居的不當行為扣分。
卓安稱需由他們當場擒獲才獲接受
卓安其後安排保安巡查時多加留意,惟未能「斷正」鄰居的不當行為,鄰居因此未被扣分。申請人質疑為何要當場斷正才可扣分,認為他們提供的閉路電視影片亦作證,惟卓安表示影片通常不會被房屋署接受,必須靠卓安當場擒獲不當行為。
房署重申必須由相關人員發現
及至2023年初,房屋署的房屋事務經理蘇溢剛聯繫申請人,二人會面的錄音中,蘇曾說:「我哋真係要做到去零瑕疵,先至可以去做到佢囉,一有辯駁位呢,我都做唔到囉。」房屋署其後發信指,在公眾地方發生的不當行為,應由執行相關職務的人員當場發現、目擊及認出,才能成立個案及扣分。
申訴專員指房署做法無不合理
申請人亦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惟公署調查後指房屋署已解釋舉證責任,房署拒納影片的做法沒有不合理。
扣分制只要求有充分證據
入稟狀指,扣分制及其使用手冊並無規定不當行為須被斷正,僅要求充分證實不當行為,如要求滋擾者被當場抓獲,舉證難度會較刑事罪行更高。此外,排除租客提供的影片證據會使扣分制效能受限。
指署方做法有違制度原意
申請人又指,其妻因影片沒被受理備受困擾,出現抑鬱症狀和萌生死念,故要求法庭宣告房署做法有違扣分制原意,及宣告房署在執行扣分制時須考慮影片作為證據。
案件編號:HCAL 238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