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搭校巴無扣安全帶誰責任?運輸署:按少年犯條例可處家長罰款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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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今日(3日)公布,由明年1月25日起,專營巴士、學生服務車輛即校巴、貨車及特別用途車輛等,都必須為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所有乘客坐低就要戴安全帶,違例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今早在電台節目指,學童若不戴安全帶,司機及保母不需負法律責任,「邊個坐落張櫈就要負法律責任」。

到底小朋友不戴安全帶,責任又是誰負?運輸署傍晚表示,據《少年犯條例》,未滿14歲的兒童或14歲至16歲的少年人,若被控犯罪,法庭可考慮命令該兒童或少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該條例適用於此類學生服務車輛乘客。

由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都必須為所有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政府新聞處圖片)

明年1.25起所有新登記車輛座位都要安裝安全帶

運輸署今日(3日)公布,由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都必須為所有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包括專營巴士、學生服務車輛即校巴、貨車及特別用途車輛,即日後全港所有車輛都要安裝安全帶。

乘客須佩戴安全帶 不遵守最高可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

乘客由同日起乘坐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乘客上車後必須佩戴,若任何車主、司機或乘客違反安裝或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若貨車或特別用途車輛司機駕駛期間,15歲以下乘客坐在後座沒有佩戴安全帶,司機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所有乘客則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

現有學生服務車輛須在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資料圖片/黃偉倫攝)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運輸署助理署長:邊個坐落張櫈就要負法律責任

若學童不佩戴安全帶,司機是否需要負責?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區家傑今早(3日)在港台節目《千禧時代》講解措施時引述法例指,「邊個坐落張櫈就要負法律責任」;又指學校通常與校巴供應商定下協議,聘用保母接送及保護學童安全,雖然保母同樣沒有法律責任,但工作要求包括監督學童佩戴安全帶。

那責任又是誰負?運輸署最新表示,據《少年犯條例》,未滿14歲的兒童或14歲至16歲的少年人,若被控犯罪,法庭可考慮命令該兒童或少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繳罰款,該條例適用於此類學生服務車輛乘客。署方又強調,在新法例生效後,學生服務車輛的乘客須為佩戴安全帶負法侓責任。

巴士公司由2018年7月起,須為新購入的巴士安裝安全帶。(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