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子案醫委會終止聆訊 父申法援司法覆核:草草結案褫奪研訊權

撰文:董素琛 譚曉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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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內地夫婦2009年來港於浸會醫院誕下兒子黎遠建,他出生3日後癲癇,其後腦癱及四肢殘障,未能自理。夫婦2010年向醫務委員會投訴涉事醫生薛守智,醫委會研訊小組上月28日指秘書處未能解釋為何拖延案件多年,令針對被告的研訊「具壓迫性和濫用性」,故決定終止,同時禁止秘書繼續紀律調查案件。

黎志堅代表兒子黎遠建申請法援,以司法覆核醫委會決定,提出三大理據,包括有關決定不當、決定在不合理的情況下作出、作出決定者有角色衝突理應避席。黎志堅申請法援的文件又認為,研訊小組裁決「明顯不穩妥」、「只顧及被告一方利益,未有平衡病人及公益」、「未有解釋延誤8年的原因之前作出裁決」。

黎志堅又批評醫委會兼當日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對秘書處的延誤責無旁貸,質疑她「草草結案」決定永久擱置研訊,是為了避免自己被問責。他又認為鄧惠瓊不只沒有主動要求醫委會秘書處盡快解釋延誤的原因並予以改善,亦沒有為醫委會秘書處的延誤道歉,反而褫奪了投訴人獲得研訊的權利。

內地夫婦黎志堅和彭紅英(右二及右一)16年前來港產子疑遇醫療事故,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15年無果。(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今年年滿16歲的黎遠建腦癱及四肢殘障,未能自理。(社區組織協會提供)

黎志堅在信中提到申請司法覆核是由於認為有關決定不當、在不合理的情況下發出,並指作出決定的人有角色衝突。他認為,研訊小組的裁決只顧及被告一方利益,未有平衡病人及公益利益,在研訊小組擱置研訊時,他們為兒子作出的投訴未在考慮範圍之內。

我們已經苦苦等候了15年,我們的投訴才獲得審理,我們和兒子所受的痛苦和煎熬不為外人道,我們希望為自己的兒子討回一個公道。
黎志堅申請法援信件

信中又提到研訊小組在未有解釋延誤8年的原因之前,便已作裁決,質疑相關決定不穩妥,應由法庭覆核。他指醫委會秘書處是醫委會的行政部門,醫委會有監督責任,秘書處雖然對其工作延誤未有提出解釋,但醫委會研訊小組有責任查明原因,才可以平衡投訴人和被告人兩方的合理權益,重申在秘書處未有提出任何解釋前,不應該倉卒作出永久擱置紀律研訊的決定。

他認為醫委會秘書處應定期向主席報告其工作進度,對於醫委會秘書處不能解釋的延誤,鄧惠瓊作為醫委會主席責無旁貸。他指出,研訊小組主席鄧惠瓊的角色衝突,既是判決書的宣讀者,也是醫委會的主席,「令人質疑她為了遮掩造成醫委會秘書處延誤的原因,避免自己本身被問責,所以決定永久擱置研訊,草草結案」。

他又指,在本年10月28日宣讀判決書之前,鄧惠瓊都沒有披露或申報自己存在角色衝突的問題,不只沒有主動要求醫委會秘書處盡快解釋延誤的原因並予以改善,亦沒有為醫委會秘書處的延誤道歉,反而是褫奪了投訴人獲得研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