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擱置聆訊|倘醫委會及秘書處限期內不上訴 家屬將司法覆核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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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夫婦2009年來港產子疑遇醫療事故,醫委會聆訊拖15年後決定永久擱置,醫委會與衞生署轄下的醫委會秘書處對聆訊為何拖延多年解釋欠奉。協助病人及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今日(31日)表示,家屬周四(30日)已到法律援助署領取申請司法覆核表格,現正著手填寫,一旦醫委會的研訊小組14日內未有覆核研訊決定,或醫委會秘書處28日內未有向高等法院原訟庭提上訴,家屬將正式申請司法覆核。

涉案的病人父親黎志堅說,對醫委會裁決感到失望、驚訝和憤怒。(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協助涉案夫婦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左二)指,政府少有公開向醫委會施壓,但秘書處的服務是由衞生署提供,衞生署署長也是醫委會委員,認為衞生署也有失責之嫌。(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彭鴻昌:裁決書只提對被投訴醫生不公 沒提對投訴人是否公道

彭鴻昌表示,在長達56段的裁決書內,對於接納永久擱置研訊的理由,只有四段簡單表述對醫生一方不公,完全沒有提及對投訴人是否公道,甚至沒有考慮永久擱置研訊會否未能保障病人或公眾利益。

醫委會研訊小組14日內不覆核決定 醫委會秘書處28日內不提上訴 家屬將司法覆核

彭鴻昌指出,投訴人昨已到法律援助署領取申請司法覆核的表格,現正著手填寫。一旦研訊小組於14日內未有覆核研訊決定,又或醫委會秘書處於28日內未有向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上訴,投訴人將正式申請司法覆核。

一對內地夫婦15年前來港產子,兒子出生後腦癱及四肢殘障,夫婦翌年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聆訊原定2016年開始,案件拖延9年時間始恢復研訊,醫委會研訊小組最終決定永久終止研訊。(資料圖片/鄧宇詩攝)

醫衞局昨日罕有發稿指,高度關注有關投訴個案的處理,已經去信醫委會主席,要求醫委會交代處理投訴的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並因應有關個案全面審視機制並提出完善機制的建議,以符合社會及市民對醫護專業水平和操守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