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秘書處拖延聆訊 由誰來調查?委員稱行政問題歸上級衞生署
【尋/沉真相:醫委會消失的聆訊?】雙非兒子腦癱案等候醫委會研訊15年,最終醫委會因秘書處未能解釋拖延多年理由,而決定永久終止研訊,一星期後宣布覆核決定。醫衞局局長盧寵茂早前去信醫委會主席,要求交代和全面審視醫委會處理投訴的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
醫委會研訊排期工作由秘書處負責,而秘書處屬於政府衞生署編制之內,到底應由醫委會委員還是衞生署調查?盧寵茂昨(4日)稱明白秘書處由衞生署管理,會再「睇下人手方面」,但未有提及會調查這宗案件拖延的原因。
現任醫委會委員林志釉不評論是次聆訊個案,稱委員不負責任何行政工作,一般而言應由秘書處上級部門衞生署調查行政問題。前委員兼立法會議員林哲玄表示醫委會與秘書處就處理聆訊並非從屬關係,若秘書處行政有問題,理應由衞生署介入調查,稱:「佢(政府)請㗎嘛啲人,有問題咪佢搞掂囉。」
近日雙非子腦癱案,父母向醫委會投訴15載,案件始於上月聆訊,其後研訊小組以秘書處無法解釋為何拖延多年為由,決定永久終止聆訊。決定惹來社會質疑及嘩然,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早前表示高度關注案件,去信醫委會主席要求交代處理投訴和研訊的機制,並且提出完善的建議。
至昨日(4日),盧寵茂稱政府將重新檢視醫委會的制度及流程,考慮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包括委員會的數目及組成,改善等候聆訊時間過長的問題。
衞生署會否調查秘書處拖延案件15年?
秘書處隸屬衞生署轄下的管理局及委員會辦公室,主要由行政主任及文書主任職系組成,負責協助醫委會執行註冊事宜、舉辦執業資格試、制定專業守則,以及處理投訴和進行紀律研訊等法定職能。(見另稿)
醫委會聆訊小組決定終止研訊的關鍵,是由於秘書處未能解釋案件拖延的原因。衞生署作為秘書處的上級,是否也有責任查明拖延的原因?盧寵茂昨日表示明白秘書處由衞生署管理,「會再睇下人手方面,工作上會否可以改善」。
林志釉:一般而言應由衞生署調查秘書處行政問題
現任醫委會委員、代表病人組織的律師林志釉認為委員會並非專責行政,從行政角度而言,應由秘書處上級部門衞生署調查秘書處。至於委員會有否權監察秘書處,他稱:「委員會見到有啲事會出聲」。
前委員林哲玄:政府請嘅人,有問題咪佢搞掂
前委員林哲玄亦認同應由上級部門衞生署,調查為何秘書處拖延處理黎氏一案,形容盧寵茂相等於要求醫委會將運作模式向政府交代,「咁政府(本身)都知㗎啦」。
我諗醫委會嘅Legal Advisor(法律顧問)都拗晒頭…… 佢(政府)請㗎嘛啲人,有問題咪佢搞掂囉。
至於如何改善現行行政效率,林哲玄坦言有難度,提到其他專業團體如律師會由選舉產生,自行聘請秘書處。現時醫委會部分委員由政府委任,秘書處則屬政府編制,政府有責任處理秘書處行政問題。
聆訊排期問題 委員稱未必知情
林志釉表示醫委會委員全部不受薪,主要負責審理個案及提出法例建議,大部份行政程序皆由行政處負責,包括案件排期、協調時間、整理證據呈堂等細節,情況如法院排期一樣。即使某些案件排期很久,委員會未必會知道。秘書處每3個月會出一次時間表,委員才知悉未來需處理的個案,其後再得知案件詳情。
擔任多年醫委會委員的醫生蔡堅則表示,委員可以詢問案件何時排期,但因案件過多,通常不會追問。
前委員:若介入排期或被視為偏頗
林哲玄表示,醫委會與秘書處在處理一般政策事務和投訴聆訊時扮演的角色截然不同。在日常運作中,秘書處負責執行醫委會的決定。但當處理投訴個案時,秘書處則類似法庭控方的角色,醫委會委員在擔任聆訊小組成員時則擔任類似法官、陪審團的角色,兩者並無從屬關係,獨立運作。
林哲玄坦言,委員沒有任何機制,亦沒有明文責任跟進個案進度。即使委員記得有個案已拖延很久,也只能向秘書處查詢,但僅屬委員的個人關注。林又指,聆訊小組若過度介入排期安排,可能會被視為偏頗,影響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