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案|林作等8人案共涉33罪 將轉高院審 林准以30萬元保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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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交易平台JPEX案,警方昨拘控多人,其中涉及林作及陳怡等網紅等8人的案件,共涉33項罪名,包括串謀欺詐及洗黑錢等,他們今(6日)被押至東區法院提堂,8人暫時均毋須答辯,控方透露案件將轉高等法院審理。裁判官把案件押後12月15日作提訊日,該案其中7名被告獲准保釋,林作准以30萬元保釋,交出旅遊證件,並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林作獲保釋後,一下午在女友裕美陪同下離開法院。被記者問及在「臭格」(警署內的羈留室)的情況,林說:「同上次一樣,臭格舒服過屋企。」

林作陳怡准30萬保釋

林作所涉案件共有8名被告,分別為:鄭雋熹(31歲)、蕭穎謙(28歲)、林作(35歲,無業)、陳穎怡(38歲,女,即網紅陳怡)、區煒基(31歲)、趙敬賢(25歲,店務助理)、梁綺湘(31歲,女)和何紀雯(28歲,女)。他們共被控33罪,包括串謀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和洗黑錢等。8被告中,除鄭雋熹不准保釋外,林作及陳怡准以30萬保釋,其餘5人准以5至10萬元保釋。

林作辦妥保釋手續後,下午在女友裕美及律師陪同下離開東區法院。(陳順禎攝)
林作(中)今早由警車押送至東區法院。(黃偉民攝)
林作的女友裕美亦有到庭,一臉愁容。(陳順禎攝)
林作辦妥保釋手續後,下午在女友裕美及律師陪同下離開東區法院。(陳順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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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林作疑曾為JPEX作虛假陳述。(陳浩然攝)
被告之一的陳穎怡(又名陳怡)是一名網紅,她獲准以30萬元保釋。(影片截圖)
鄭雋熹是案中唯一未獲保釋的被告,他亦是無綫前藝人。(葉志明攝)
原名陳穎怡的女網紅陳怡,同樣獲准以30萬元保釋外出。(陳順禎攝)

林被控兩罪指涉作JPEX的虛假陳述

林作被控欺詐,以及屬交替的控罪的: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兩罪。林作所涉的欺詐罪指他於2023年7月8日至9月12日,作出以下的虛假陳述,包括:

1.JPEX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取得牌照,以提供加密貨幣或虛擬資產交易服務,或從事加密貨幣或虛擬資產交易;

2.一直從JPEX成功提取資產;

3.掌握一般人士無法獲得的JPEX相關資訊;

4.透過JPEX投資指明的虛擬資產,將可賺取一個指明百分率的回報。

控罪指林作出該些陳述,誘使受害人為了在JPEX作投資及交易,從而失去金錢或財產,導致受害人蒙受損失或不利,而林可獲益。

另一控罪指林作同期,為誘使他人訂立虛擬資產的協議,涉向該些人士罔顧實情,並作出欺詐或失實陳述。

林上庭時神情憔悴不時望向公眾席

林作今天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林則穿黑色衛衣和長褲出庭,林作的女友裕美亦有到庭,林在犯人欄內不時望向女友所處公眾席的方向,神情憔悴。傳譯員向他讀出欺詐罪的控罪,他低頭看文件。傳譯員讀完該罪後,他稍為遲緩回答:「明白。」

控方反對鄭鄭雋熹保釋

控方反對鄭雋熹保釋,其他被告則不反對。鄭有申請保釋,裁判官聽取陳詞後不批准其申請。另外7名被告則准保釋,除提供保釋金外,他們亦需遵守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和不可接觸控方證人等。

餘下8被告1人早前已被起訴

警方昨透露案件共涉16名被告,除林作案的8人外,餘下8人分為8案處理,由於其中一名被告早前已被起訴,該案亦已轉介至區域法院,餘下7案同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全部押後處理。

案件編號:ESCC286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