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樂就串謀煽惑暴動案 到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案件12.15再訊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在早前審結明愛醫院及羅湖連環爆炸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被告吳子樂,獲釋後被指在2019年為示威者製造和提供武器,吳和一名34歲男攝影師,遭國安處起訴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及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吳被拒保釋。他今(10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遭法官譚耀豪拒絕,吳需繼續還押至12月15日再訊。
被告吳子樂 (32歲,無業)及陳維亮 (34歲,攝影師)同被控1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他們在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吳另被控1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陳未有保釋申請。總裁判官蘇惠德把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HCCP 882/2025
吳子樂涉向前線示威者提供自製弓 與攝影師同提堂 還柙候訊國安處起訴2男煽惑暴動包括吳子樂 再拘1男藏武 檢弓箭及武士刀國安處拘5人涉2019年向前線提供武器 包括爆炸案脫罪被告吳子樂連環爆炸案|控方指仍有人在逃 求充公現金及女被告的Chanel手袋連環爆炸案3男罪成 囚16年8月至18年 官斥行為是向社會宣戰九十二籤醫院口岸爆炸案.一片看清|放炸彈迫封關 首腦判囚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