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館「菠蘿包」等16處所可賣商業廣告 一文看清適用位置及需知

撰文: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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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擬開放16個場所或設施,作商業廣告用途,今日(17日)邀有興趣的機構提交意向書。16個場所中包括,香港太空館面向香港藝術館的圓拱形牆身、香港文化中心面向維多利亞港的牆身,以及啟德車站廣場通往啟德體育園的行人通道。三個位置全年可供租用,可供投影廣告時間設特定時段。

康文署擬開放太空館面向香港藝術館的圓拱形牆身,供商業廣告用途。圖為太空館萬聖節限定3D光雕匯演。(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太空館

另外,在香港太空館,供商業廣告用途的位置,位於面向香港藝術館的圓拱形牆身,面積約1,200平方米,全年可供租用。該地點僅供影像映射投影使用,有關機構不得在圓拱形牆身上安裝任何設備或裝飾。同時有關機構須確保映射投影影像的準確性,不得有光線被投影在圓拱形牆範圍外,影響週邊環境和造成過度光污染。

警方或會在農曆新年、7月1日和10月1日等若干特別日子要求封閉有關地方。該地點可供投影廣告時間為晚上7時至晚上10時。

香港文化中心面向維多利亞港的牆身,擬供商業廣告用途的位置。(資料圖片)

香港文化中心

香港文化中心面向維多利亞港的牆身,擬供商業廣告用途的位置,牆身的大約面積8,884平方米。投影系統和其附帶設備或須安裝於觀景台或露天廣場A和B。因此,相關營辦商必須額外租用有關場地。如需要播放音效,場地管理人員保留批准聲浪水平的權利,以確保不會干擾安排於室內設施進行的活動。該處可供可供投影廣告時間為每日下午6時至晚上11時,除晚上8時至8時30分「幻彩詠香江」匯演時段外。

另外,香港文化中心大劇院後台入口附近牆身同樣亦擬供商業廣告用途,共有13個位置,每塊廣告橫額大約面積為3.54 米(高)x 0.89 米(深) x2.34米(闊),全年可供租用。安裝和拆除廣告橫額須於每日上午9時至晚上10時進行。

啟德車站廣場(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啟德車站廣場可供展示廣告位置(康文署文件截圖)

啟德車站廣場

啟德車站廣場方面,通往啟德體育園行人通道的410米(長)x7米(闊)x2.5至3.5 米(高)的行人通道、1.23 米(長)圓柱、1.28 米(長)方柱,亦擬供商業廣告用途。圓柱數量為32支,方柱數量為18支,可供租用月份為全年,安裝廣告和還原的工作可在全年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進行,啟德體育園舉辦活動當日除外。可供展示廣告時間為上午7時至晚上11時。

康文署16個可供展示商業廣告的選定場地。(康文署文件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