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爆炸案|首腦何卓為亦提出上訴 暫未有聆訊日期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明愛醫院及港鐵羅湖站2020年初發生連環爆炸,事後有一個名為「九十二籤」的組織承認責任,聲稱想以此迫政府封關。被指是事件首腦的被告何卓為,被判囚18年,他繼其他兩名被定罪被告提出上訴後,日前亦提出上訴,3人的上訴申請暫均未有聆訊排期。

另兩被告早前已提出上訴

上訴人何卓為(41歲,無業),與同案另兩被告:李嘉濱(30歲,裝修工)及張家俊(34歲,程式工程師),同被裁定串謀導致爆炸罪成,何被指是案中主腦被判囚18年,李及張則被判囚16年8月,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與在港數宗爆炸事件有關。李及張判刑不久已提出上訴。

法官曾斥被告行為是向社會宣戰

控方指案件涉及明愛醫院急症室男廁,和羅湖站月台的爆炸事件,被告亦策劃在將軍澳周梓樂悼念會上放置20公斤炸彈。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斥各被告的行為是向社會宣戰。

吳子樂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吳子樂及楊怡斯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7名被告中只有何卓為、李嘉濱及張家俊被裁定罪成,其餘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CACC43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