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邨命案|六旬漢刀捅友人誤殺罪成 官不信是意外 判囚10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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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在彩虹邨住所內,疑與他任地盤工人的朋友因金錢糾紛爭執,期間地盤工胸口中刀亡。六旬漢報警時稱是家居意外,自辯又指地盤工在他家吸冰毒,他不想影響兒子,才舉刀恐嚇。陪審團昨裁定六旬漢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胡雅文今(21日)判刑時指,地盤工中刀傷口深及10厘米,且主動脈全斷,被告一再指是意外,屬無稽之談。法官認為兩人因金錢問題爭拗,被告憤怒將對方捅死,事主因瑣事喪命是悲劇,判被告入獄10年。

被告趙忠原,63歲。他被控於2022年2月11日,在黃大仙彩虹邨紅萼樓某單位謀殺許文達(40歲)。陪審團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並以非法危險行為的基礎,裁定他誤殺罪成。

被告趙忠原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10年。(資料圖片)
警員有到案發單位調查。(資料圖片)
案發地點在彩虹邨紅萼樓的單位。(資料圖片)

辯方指被告愛錫兒子遭官質疑

辯方求情指,被告愛錫其兒子,兒子在2011年出生後,被告再無犯案,事件亦因被告關心兒子而引起。法官質疑,被告的單位內有毒品和6個吸毒冰毒的器具,若他愛子不會在家中吸毒。

認為被告虛構不同版本說成是意外

法官判刑時,被告在第一個錄影會面稱,他打算亮刀嚇事主許文達,但許衝向被告,因此中刀;他在另一個錄影會面又稱,事件起因是許在其單位內吸毒,該些煙飄至客廳影響其兒子。法官認為,被告虛構該兩個版本,以便把事件說成是一場意外。

許的主動脈被完全切斷

法官續指,被告聲稱許衝向他,因此中刀,但當刀鋒插入許的身體10厘米,並完全切斷主動脈。就被告聲稱事件屬意外,法官指其說法屬無稽。陪審團的裁決亦顯示,他們不接納事件是意外,認為被告和許因金錢問題爭拗,期間被告取刀並在憤怒下捅許。

被告與許同有吸毒亦涉高利息借貸

法官又指,被告和許不是朋友,但兩人都有吸食毒品,被告亦被毒品問題影響多年。案中的訊息亦顯示涉及高息借貸,以及販賣毒品。法官不同意辯方求情所指,被告樂於助人的說法。

被告開審前願承認誤殺

法官強調,本案因瑣事而令許喪命,對涉案人士而言,本案都是悲劇,故以監禁15年為起點,因被告早前表示願意承認誤殺罪,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因此判被告監禁10年。

報警時指許裝修時意外受傷

案情指,被告當日報警稱其家發生意外,有人胸口被鐵板擊中受傷,救護員到場時見許已失去知覺,被告則向警員稱,許到其家維修水電時被鐵片𠝹傷。許送院搶救後不治。法醫指,許的死因右胸的刀傷,傷及主要血管。被告得知許去世後,改稱因許欠他2萬元,兩人發生口角,他曾用刀捅許。

許死後認曾因金錢爭執

被告在接受警方查問時,指許是其朋友,並多番問他借錢,他曾向許借出1.95萬元。當日許到其家還錢,但只還了9千元,又拿他家的吸毒工具吸冰,當時被告的兒子亦在家。被告追問許為何未還餘下萬餘元時,二人發生口角,被告稱他曾拿起牛肉刀威嚇許,但許衝過來並中了刀。

自辯再指是意外

被告自辯又稱,許當時來還款時,拿起他家的吸毒工具到廚房吸食冰毒,他的兒子看見有煙,被告不想影響兒子,便斥責許,他指許雖稱會走但又伸手想拿吸毒器具,便拿刀阻嚇許,惟許突站起並意外中刀,故他認為是一場意外。

案件編號:HCCC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