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港交所資訊科技組時任助理副總受賄15萬 披露上市公司機密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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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4日)公布上星期五(21日)落案起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時任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助理副總裁譚卓彥,控告他涉嫌貪污收賄15萬元,以披露上市公司的機密資料。另外兩名涉案人士周子剛和鄧慶俞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涉及廉署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有關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

三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資料圖片)

被告譚卓彥有權取閱港交所相關電郵內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

廉署公布,首被告譚卓彥38歲,案發時為港交所上市部資訊科技組前助理副總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同案被告38歲周子剛及39歲鄧慶俞,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違反普通法。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證監會轉介牽涉內幕交易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聯合調查。廉署調查發現,案發時譚卓彥因工作需要而獲授權取閱港交所相關的電郵,當中包含上市公司敏感消息等機密資料及文件。有關資料僅限指定上市部人員於執行公務時取用,並且不得向未經授權人士披露。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蘇煒然攝)

周子剛涉嫌干擾鄧慶俞車上行車記錄儀運作以影響調查

周子剛及鄧慶俞則涉嫌於2025年3月4日,就周子剛懷疑涉及內幕交易的刑事調查中作出一系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當中包括周子剛涉嫌指示鄧慶俞保管共約390萬元現金、兩隻總值逾10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手提電話,並干擾鄧慶俞車上的行車記錄儀運作,藉以影響調查。

廉署稱相關貪污調查仍在繼續進行,廉署不排除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或檢控其他涉案人士。廉署與證監會調查本案期間緊密合作,並獲港交所全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