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裁決第三度改期 家屬對一再改期疑惑亦感氣憤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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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國慶日釀39死的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各方早前完成結案陳詞,案件原定於11月13日裁決,其後兩度改期11月27及至12月4日裁決。據了解,裁決將再押後至明年1月進行。

遇難者梁家杰的胞姐梁淑玲表示,法庭改期未予原因,她對再度改期有疑惑,也略感氣憤,坦言對死因庭的裁決及建議期待已久。

梁淑玲表示,法庭改期未予原因,她對再度改期有疑惑,也略感氣憤。(梁鵬威攝)
港燈船隻「南丫四號」在2012年10月1日沉沒,釀39死,2025年後召開死因研訊,裁決卻一再押後。(Getty Images)

裁決日已第三度押後

海難研訊歷時44日,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審理。聆訊在2025年9月已完成證人作供及陳詞,案件原在11月13日裁決,後來押後至11月27日,之後再押後至12月4日,近日再指裁決日期需再後,料約於2026年1月中,至今仍未有確實日期。

事件中有39人死亡包括8名兒童

39名死者為劉文麗、劉靜嵐、區曉霖、張月媚、張頌軒、傅玉靈、古文昌、郭亮瑩、郭文曦、何黃佩蘭、胡毓芬、黎翠玉、李瑞蘭、李詠梅、梁家杰、梁頌彩、林基玉、林嘉敏、林日、林蔚懿、司徒英、蘇貴媛、王惠娥、伍彩霞、徐凱盈、徐蓮好、徐志偉、許嘉偉、甄子祈、趙少琼、鄔寶甜、鄭先鑫、鄭燕蘭、陳榮基、陳敏盈、陳巧鑾、黃麗珍、IE, HWIE WENDY及比索志豪。

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胞姐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 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