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專家指拆水密門可省保養成本 但安全而言說不通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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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4日)踏入第43日研訊,水警延聘的船舶專家繼續作供,他在家屬律師提問下稱,拆除水密門可節省成本與保養成本,但若船隻受損,船隻保持浮力的能力會下降,就安全而言是說不通的。他又認為,移除水密門需要考慮破艙穩性數據是否達標,不能只考慮「船總長度一成」規例。

研訊已傳召所有證人,案件押後到9月18日繼續,待各方口頭補充書面陳詞。

南丫海難・專頁

經過43天的聆訊,已傳召所有證人,跟「南丫四號」製成的模型亦運離法院。(陳曉欣攝)
船舶專家Anthony York認為,「南丫四號」拆掉水密門可節省保養成本,就安全而言卻說不通。(陳曉欣攝)

內或外其中一塊圍板須達300毫米

水警聘請的英國船舶工程專家Anthony York今繼續作供,就「南丫四號」的圍板議題作供。York指,根據「藍書」要求,甲板水雨密圍板的高度須達9寸(約228毫米),較海事處在「南」在總佈置圖上備註的建議300毫米為低。而本案中,「南」的內部圍板(interior coaming)只有190毫米,York同意「藍書」規例是由《國際船舶載重線公約》演變而成,本港海域較外國海域平靜,所以要求亦較寬鬆。York認為,只要外部圍板或內部圍板其中之一的高度達300毫米,便符合處方規例,如果船廠後期沒採納處方建議,亦應知會處方。

內部圍板在事故中未起保護作用

York稱內部圍板可起額外的保護作用,防止海水即時灌入船艙。海事處代表律師羅蔚山稱,參照另一專家Martin Renilson的報告,Renilson接納專家Armstrong的分析,即當「南丫四號」被撞穿船艙後,海水由破洞湧入船艙,令船尾傾斜直插海床,當時內部圍板仍高於水面。羅蔚山指,內部圍板在事故中沒有保護作用,因為海水並無浸到海員艙。York表示認同。

拆除水密門可省安裝和保養成本

代表家屬的大律師譚俊傑問及,移除水密門有何好處?York指可節省安裝和保養成本,惟保留水密門可以令船隻受損後仍保持浮力,在安全層面而言,移除水密門說不通。York另提到,移除水密門需要考慮破艙穩性數據是否達標,不能只考慮「船總長度一成」規例來決定移除水密門。

港燈船隻「南丫四號」在2012年10月1日沉沒,釀39死,2025年召開死因研訊。(Getty Images)
南丫海難死因在西九龍法院進研訊。(資料圖片)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本次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

專家證供

海泰號

南丫四號的結構與檢查

船廠高層稱早已敲定不裝水密門

製圖及驗船數據早有出入

倖存者憶述意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