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船舶專家指若有水密門 下沉必較慢及更多時間救人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23日)續審,續傳召專家證人作供。英國船舶工程專家Anthony York稱,「南丫四號」在2005年升高8.25噸壓載物後,依其計算,認為海事處不應批准報告,但他補充他並不熟悉本地規定。他認為解決方法是安裝水密門,這樣船隻即使被撞,亦不會迅速下沉。事發時船內有3艙同時入水,並在118秒內沉沒。專家認為若有水密門,下沉速度一定較慢,救援人員亦有更多時間救人。
死因庭今傳召水警聘請的英國船舶工程專家Anthony York,就「南丫四號」的抗沉數據及水密門等議題作供,York 在海難後曾進入「南丫四號」的殘骸檢查。
2005年升高壓載物後獲處方批准
日前證供提到財利船廠2005年應船東港燈要求,升高船底的8.25噸鉛壓載物,財利為此向海事處提交新一份穩性報告,並以船尾兩艙是獨立艙室及「一艙進水不沉」作為計算破艙穩性的基礎,報告獲處方批准。
專家認為海事處不應批准報告
針對穩性報告沒反映舵機房和油箱房不是水密艙的現實,York指兩艙破損時海水會湧入兩艙,若正確地把兩艙視作一艙計算,根據York使用船舶工程模型NAPA重新運算的結果顯示,即使船隻的釐定穩心高度(GM)維持正數,乾舷和限界線仍會被淹沒,海事處不會批准該穩性報告。
安裝水密門已能解決情況
被問到解決方法時,York表示最簡單的方法是安裝水密門,從而令乾舷和限界線的數值變成正數。
海事處的代表其後提醒,根據「船總長度一成」規例,無論有無安裝水密門,計算穩性時仍需要將船尾兩艙視作一艙,乾舷和限界線同樣會被淹沒,處方仍然不會批准報告。York表示同意,補充他不熟悉本港的規例。
撞船時3艙同時入水
「南丫四號」被「海泰號」撞穿輪機房和油箱房,由於毗連油箱房的舵機房之間沒有水密門,導致3艙同時入水,船尾在短短118秒內直插海床。
若有水密門不會入水即沉
死因研訊主任李希哲問專家,若「南」的尾艙安裝了水密門,下沉速度或會否以小時計,York指如果「南」有安裝水密門,被撞穿後仍然能浮起,即使下沉亦一定會比118秒長得多,能讓救援人員爭取時間救人。
代表家屬的大律師譚俊傑指,如果閱讀「南」的所有圖則,並參閱「藍書」指引,可知圖則顯示的通道口位置需要安裝水密門。York認同說法。
39名遇難者: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 、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本次研訊共7名難屬參與,他們由大律師譚俊傑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屬趙炳全及梁家杰的姐夫列席。研訊的利害關係方包括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建造兩艘船的財利船廠及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