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准入食肆|謝展寰稱研限每人攜帶兩隻 半年後檢討牌照條款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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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修例容許市民帶同狗隻進入餐廳,餐廳名額約有500至1000個,會以抽籌形式供申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1日)指,聽到不同聲音後會審視每名顧客帶入餐廳的狗隻數量,以及會否就餐廳的面積設上限等,指每名狗主或最多攜2隻狗入餐廳,具體數量需與專家商議。

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放寬《食物業規例》,容許食肆申請牌照,讓狗隻進入餐廳,解除長達30年的寵物狗入餐廳禁令。(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謝展寰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容許狗隻進入餐廳的文化需要時間慢慢建立。被問到條例草案並未有列明狗隻數量等,謝展寰指不同餐廳營運模式不同,因此部分條文留有空間,如餐廳可以容納的狗隻數量不定,但原則是食客要控制得到。他認為帶太多狗隻時,狗主在控制狗隻上會有困難,當司會審視需否設限,他估計最多2隻會較合適,但具體數字需與專家商議。

謝展寰指有意見提出,如餐廳「太細間」或不適合狗主攜帶狗隻內進,當局亦會研究餐廳面積需否設限,會平衡不同需要。至於抽籌發牌方式,謝展寰表示也有意見提出一些地方或可優先,如已有接待狗主、狗隻經驗的餐廳等,但他認為在分配上並不客易,而且相信沒有經驗的食肆會先觀察,最先申請的餐廳應該具有經驗,亦不用審查。

2025年9月21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出席《施政報告》政策記者會。(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他續說,當局會多做宣傳解說,及向餐廳、狗主提供簡介會及分享等。謝展寰又稱,與業界溝通時,業界都有共識條例會是「小步走」,500至1000間的名額作為起點數量合適,他強調該數量並非將來的上限,六個月後檢討條款時,亦會再邀請餐廳申請。

謝展寰說,「小步走」可幫助社會慢慢習慣;條例需有懲罰機制,以確保餐廳遵守條款。他又說,如狗隻弄髒餐廳,如有排泄物等,清潔屬餐廳責任,但餐廳可自行決定是否收取客人清潔費用。他強調,控制狗隻是狗主責任,如狗隻襲擊他人等,狗主需負責,但環境衞生等則屬餐廳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