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指欺詐科技園案 轉作控方證人的周達權 今獲撤銷控罪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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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欺詐科技園案,黎及黃早前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同案尚有一名被告周達權。周案發時任壹傳媒的營運總裁,他後來在欺詐案及黎涉違反《國安法》的案件中,均曾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控方今(27日)向法庭申請,撤銷對周的控罪,獲法庭批准。

被告周達權因改任控方的特赦證人,獲控方豁免起訴。(資料圖片)
黎智英早前就欺詐案上訴得直,獲撤銷該案的定罪及判刑,但黎仍要就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服刑20年。(資料圖片)
欺詐案指黎智英在壹傳媒大樓設其私人公司的辦公室,但無通知業主香港科技園。上訴庭卻指黎只是租客,並無披露責任,最後裁定黎等被告上訴得直。(資料圖片)

黎智英等被告上訴得直已獲撤罪

被告周達權,64歲,案發時任壹傳媒時任營運總裁,他原本與黎智英(78歲)、及黃偉強(60歲),同被控欺詐罪,指他們於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間,容許黎的私人公司在壹傳媒大樓設辦公室,被指欺詐科技園。黎及黃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黎被判囚5年9個月。兩人之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上月裁定黎及黃上訴得直,並撤銷二人的定罪及判刑。

周曾在兩案作供以換取豁免被起訴

周達權,曾在欺詐案的審訊中改作污點證人,他亦有在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中作證,以換取豁免被起訴。控方今早在區域法院申請撤銷針對周的控罪,獲法官陳廣池批准。

案件編號:DCCC15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