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催生血崩亡 姊質疑切除子宮傷口更大 形容「成條路都係血」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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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妊娠毒血症的26歲女警接受催生誕下女嬰後,子宮大量出血,3日後不治。死因研訊今(14日)續,死因裁判官質疑涉事醫生在為死者作診斷時,未有考慮其是因羊水栓塞引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醫生則強調曾考慮過,但此可能性低,臨床上亦未發現相關跡象,故未有作相關紀錄或通知上級。此外,死者胞姊質疑替死者切除子宮的決定,並指此舉會造成大傷口,導致死者繼續流血,並在庭上講述死者流血的情況:「肉眼見到係產房出黎仲滴緊血…成條路都係血既路…」。

死者葉素欣,於2016年10月6日到伊利沙伯醫院進行定期產檢,隨即獲安排她入院催生,接受人工穿羊水、打催生針及無痛分娩針後誕下女嬰後,其子宮無法自行收縮,導致大量出血,接受治療後延至10月9日不治。

死因研訊各人證供:

時任伊院婦產科醫生張凱晴供稱,醫生謝啟暘於當日下午接近8時提出需要幫忙,張遂前往產房協助,期間她為死者打了三支子宮收縮針,其子宮收縮情況仍不理想。張的上級醫生李栩翎遂到場重新檢查,並判斷死者因子宮收縮乏力而導致產後出血。死者情況之後一度穩定,但於約晚上9時45分左右,死者出現焦慮及不安情緒,心臟再遂停頓,須即時搶救。院方其後決定為死者切除子宮,手術後約半小時,死者恢復脈搏。約10分鐘後,死者凝血情況惡化,被轉送至深切治療部,獲進行堵塞血管手術,3日後死亡。

醫生指 上級認為死者當時是子宮乏力

提及在獲其下屬謝醫生告知死者排出的胎盤完整時,張未有再作進一步檢查。張解釋指早在死者未排出胎盤時,護士已指其出血量較多,而一般胎盤殘留導致出血,會在嬰兒出生後約30分鐘後才發生,不會立即出現。

張另自言在死者心臟停頓後,曾考慮過羊水栓塞的可能性,但她未有作任何紀錄,而當時負責相關紀錄應該為另一名醫生。何官聽罷指張在今年6月撰寫報告時亦未有提及此事,質疑其「根本無考慮過」,張重申當時在心中有考慮過,只是未有向上司反映,且當時李醫生亦認為死者當時是子宮乏力,由羊水栓塞引致瀰漫性血管內凝血的可能性低,臨床上亦未發現相關跡象。

死者胞姊質疑切除子宮會造成大傷口 令死者繼續流血

當日決定切除子宮的婦產專科副顧問醫生李栩翎供稱,在死者心臟停頓後考慮過可能是羊水栓塞,但在與其他深切治療部醫生討論後,認為既不能確認也不能排除是否羊水栓塞。何官之後指出,雖然事後才確認死者當時有瀰漫性血管內凝血,但事發時若已有此考慮,死者有凝血問題,進行子宮切除手術頗為危險。李解釋指,切除子宮是當時最有效的即時方法,即使確認死者有羊水栓塞,都只能作支援性治療及積極止血。

伊院婦產科主管李偉漢同意,死者曾試過逾15分鍾未獲量血壓的情況並不理想。(劉安琪攝)

死者的姊姊之後指出,切除子宮會造成大傷口,導致死者繼續流血,她哽咽地表示:「肉眼見到係產房出黎仲滴緊血…成條路都係血既路…」。李回應指,她當時是認為死者腹腔已止血,因為其止血程度可接受才決定送入深切治療部。

伊院婦產科主管李偉漢則指,指引中列明醫生應在排板寫明孕婦屬輕微或嚴重類別,嚴重者須每15分鐘量一次血壓。何官聞言指涉案排板中未有寫出死者屬何者,李同意醫護之間應加強溝通,認為死者曾試過逾15分鍾未獲量血壓的情況並不理想。

案件編號:CCDI-60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