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警遲披露對控方更不利 主控:若早知不會只控17文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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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指刊登煽動性文章,其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網站的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辯方就警員太遲披露曾拮取587篇文章,認為對辯方不公,上周申請案件永久終止聆訊,案件今(1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到控方發言,主控官直言這個「遲披露」事件,對控方也造成不利,並稱若控方一早知道有該些文章,對被告的指控可能不僅現時的17篇文章。

控方已表明不會用該587文章作檢控基礎

涉案587 篇文章主要分成 4 個類別,分別為35+ 初選案相關、《國安法》相關、記者林彥邦撰寫的文章,及英國《立場》發表的文章,控方明言不會在一般事項中使用該587篇文章作檢控基礎。對於辯方指這些文章太遲披露對其造成不公,主控官指此情況反而對控方不利,因為若他們一早得知有這些文章,可能不僅依賴早前提及的17篇文章提控。

兩名被告鍾沛權(左)及林紹桐(右),早前已獲准保釋。(劉安琪攝)

警方只關注文章是否有提國安法

主控官續指,上述分類均由警員根據事實審視作出。例如與《國安法》一表中,警員不理文章有否煽動,只關注當中有否提及《國安法》。但《立場》在2021年7月1日當天,便刊登了多篇與《國安法》有關的文章,因沒有該587篇文章,控方現只依賴提控的只有2篇相關文章。

英國《立場》的文章具煽動性

至於英國《立場》的文章,控方在開案陳詞提及《立場》為政治平台,並在英國擴張版圖。控方認為,兩名被告作為主編或副主編,自然知道《立場》的立場,更大機會知道文章內容。而英國《立場》的文章有特定立場和煽動性,若控方早知有這些文章,便能藉以支持《立場》有政治立場、擴張版圖的說法。

警方去年搜查立場新聞的辦公室時,檢走多箱文件。(詳看下圖)

辯方指單提國安法無法證明任何事物

控方希望能傳召一名就上述587文章制作列表的偵緝警員劉家倫(音譯)作供。辯方卻認為劉的口供並無價值,法庭不應考慮,又指文章是否具煽動性,屬警員的主觀考慮。再者,在《國安法》實施的前後日子,沒有任何一間傳媒對《國安法》絕口不提,辯方認為單單有提國安法,無法證明到任何事物。

法官認同毋須再傳召警員

辯方續指,與35+有關的文章亦如是,當時各大媒體、正反兩方均有談論,指《立場》相關文章有煽動性,只不過係證人一己看法。早前證供顯示,該587文章均經過各一名高級督察及警司審視,控方不曾要求他們講述其選擇的角度,為何某些提《國安法》的文章最後未有選擇等。

法官同意辯方所指,劉的證供並無證案價值,即使不傳召劉,控方仍可透過陳辭表達其論點。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