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商業法律期刊》指香港法律環境存不確定 律政司批罔顧事實

撰文:劉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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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發言人今晚(24日)發稿回覆傳媒查詢指,《亞洲商業法律期刊》近期發表的一段評論,訪問中涉及有關香港法律環境不確定性的評論,是完全罔顧事實的不公批評。律政司強調,根據在香港成立的國際知名爭議解決機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的數據,去年HKIAC共受理514宗案件,當中277宗為仲裁案件,說明在香港進行的仲裁案件正在增加。

《亞洲商業法律期刊》近期發表的訪問中涉及有關香港法律環境不確定性的評論,律政司發言人今日(24日)回應指,這是完全罔顧事實的不公批評。(資料圖片)

香港獲評為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點第三位

律政司發言人指,《基本法》中清楚訂明,香港在1997年回歸祖國後繼續保留包括司法獨立的原有普通法制度,而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年7月1日在慶祝香港回歸25周年大會發表的重要講話中,進一步強調「一國兩制」是得到國際社會普遍贊同的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因此毫無疑問,「一國兩制」和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將在未來長遠持續施行。

發言人指,香港擁有悠久的普通法傳統,仲裁享負盛名,根據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的國際仲裁調查報告,香港自2015年起一直位居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點的首五位。根據最新一輪的2021年國際仲裁調查報告,香港獲評為全球最受歡迎仲裁地點的第三位。

去年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受理277宗仲裁案件

發言人指根據在香港成立的國際知名爭議解決機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的數據,2021年HKIAC共受理514宗案件,當中277宗為仲裁案件。這些仲裁案件中,有81.6%為國際案件、38.3%不涉及香港當事人,以及有7.6%不涉及亞洲當事人。

香港與內地達成三項相關仲裁安排

回覆又提到,香港與內地建立的法律互助框架既深且廣,在國際仲裁方面享有其他司法管轄區無可比擬的獨特優勢。在仲裁方面,內地與香港已達成三項相關安排,包括有關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和補充安排,以及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這些安排讓與內地方訂立合同或在內地營商的當事人,享有更有效便捷的方式運用仲裁解決爭議。

作為中國境內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未來將繼續加強與內地的法律互助框架。國家政策亦支持建設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